正文 第13章 棒殺權貴之給我打,打死他(2 / 2)

違反宵禁,這叫“犯夜”,犯夜在漢律裏麵是怎麼規定、怎麼處罰的呢?這個今天已經不清楚了,沒有記載。我們可以參考一下唐朝的規定。《唐律疏議?雜律》規定:“諸犯夜者笞二十,有故者不坐。” 就是說你犯夜的人,你晚上出來隨便走動的,違反宵禁令的,那就要用竹板子打二十大板;那如果事出有因的呢,比如說你家裏有人得疾病了,你晚上送個急診,或者說你出來是得到政府許可的公務行為,那都可以免罪,這是沒有罪過的。總而言之從這種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出,犯夜是一種相對來講比較輕微的違法犯罪行為。

當時犯夜的這個人被包圍以後也嚇壞了,一看一下子哪就冒出來這麼多人,人手一根大棍子,當時也嚇了一跳。定睛一看不是強盜,是官府的人,而且看官服的服色,原來是新來的洛陽北部尉,一下就鎮定下來,走上前去指著曹操的鼻子就說:我是蹇某人,我侄子是蹇碩,你敢動我嗎?說完以後推開眾人大搖大擺就要往前走,拒不認罪,態度極其囂張。

這個人嘴裏說的這個蹇碩,他的這個侄子,是什麼人呢?是一個小黃門。小黃門,是皇帝身邊的宦官,職位並不高,六百石,比洛陽北部尉高了一級而已。但是蹇碩不是一般的小黃門,他是漢靈帝最寵愛的宦官。而且此人“壯健有武略”,身強力壯,武藝高強,並且有一定的軍事知識,後來漢靈帝死的時候,蹇碩被任命為元帥,成為托孤重臣,把後事交代給他。所以蹇碩的叔叔每次碰到官兵盤查,就把他侄子蹇碩的名頭抬出來。這一招屢試不爽,或者說屢試都很爽,辦案人員一看,蹇碩的叔叔,那算了,咱也別太認真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他過去吧。所以,蹇碩的叔叔看到洛陽北部尉來盤查,又把蹇碩的名頭抬了出來,我是蹇碩的叔叔你敢動我嗎?好讓曹操知難而退。

但是蹇碩的叔叔今天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他嚇錯人了,曹操就不是被嚇大的。

曹操麵無表情,一聲令下:給我打,打死他。

手下的執法人員高舉五色大棒,把蹇碩的叔叔圍困在中心一頓毒打。寧靜的夜空之下,一陣陣淒厲的慘叫讓人毛骨悚然。慘叫的聲音越來越微弱,慢慢變成呻吟,最後隻剩下棍棒打在人體上的有節奏的“啪啪”聲。當執法人員最後打完收功散開的時候,地上隻剩下一具血肉模糊的屍體。自以為有靠山的蹇碩的叔叔,僅僅因為違反了一條宵禁令,就被曹操當街活生生地打死了。

曹操瘋了?

蹇碩的叔叔憑借侄子在朝中的權勢目無法紀,當地官吏也無人敢管。然而“初生牛犢不怕虎”,別人不敢管的曹操卻敢管。不過蹇碩的叔叔違反宵禁並非死罪,曹操卻為何要將他活活打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