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父母自以為他們都是對的,而對子女做事的方法總是看不順眼,總是不覺得滿意。於是成天繃著臉來教訓、糾正子女。這樣做的結果隻會造成父母與子女間的衝突,子女們不喜歡說教,不願接受改正,而往往態度倔強,使你無法接近他,無法教導他,他們認為即使錯了,也要一錯到底,絕不接受糾正。
所以,不注意方法就收不到糾正子女的效果,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對子女的過錯表示同情。然後提出你的看法,並解釋自己的看法為什麼是正確的,這樣既不易使子女產生敵意,也使他們易於接受你的觀點而去改正錯誤。
俗話說:“響鼓不用重捶”。說的也就是這個道理。
相信你的孩子也很聰明,有時候你無需刻意地去糾正他的錯誤,甚至於訓斥、體罰,你隻要給他一點暗示,他或許就會理解你的意圖。
巧妙杜絕與孩子的衝突——為人父母,你肯定不會希望自己與子女的關係鬧得不愉快,杜絕衝突,這是避免不愉快的最有效的方法。杜絕衝突,這並不意味你要遠離孩子。你依然關心、愛護他們。不發生衝突,事實上是為了保持和諧的關係。你常常會因為孩子的無理取鬧而憤怒,或失去理智而動手打他。雙方麵產生敵意便很容易造成彼此關係的惡劣。如果你熟悉一些避免發生“不愉快”的技巧,你會發現孩子的反應和改變會令人驚訝。
“退避”的技巧——父母和子女之間如果發生任何不愉快,一定是雙方麵的問題。侵犯彼此的權力便是兩個人發生衝突的原因。所以如果其中一個人肯退出,另一個人便無法繼續維持衝突的場麵。如果父母肯退出戰場,孩子便找不到抗拒的對象,當然不會發生衝突。
有些孩子可能每天晚上都遲遲不願去睡覺,這是父母較為頭疼的問題。一般來說,媽媽總會輕輕的說:“該上床了,你的睡覺時間到了。”但孩子總是有拖拉的辦法:
“等一下,等我畫完這一張畫。”
“我看完這部電視劇。”
“我還沒洗澡。”
媽媽最終還是妥協了,“好吧,快點。”
但是孩子總是有其他辦法拖延睡覺時間,洗澡拖拖拉拉,在床上亂蹦亂跳,向媽媽要水喝。其實孩子的直接目的便是爭取權力。他想要證明自己有能力選擇自己想做的事,並向媽媽挑起一場戰爭。他認為自己擁有權力,而媽媽卻強迫他服從她的命令。孩子是應該上床睡覺了,但是媽媽卻不知道如何引導他。
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很多,但首先還是要拒絕衝突。爸爸和媽媽或許可以商議一起解決。
另一個避免因睡覺時間所發生的權力之爭的方法便是,什麼話也不必說,一到時間自動幫他脫衣服、洗澡。如果他吵個不停,索性不理他,甚至把他鎖在他的房間裏。
一般人都認為小孩子一定會經過這個階段,因此你為人父母者應該耐心的等他長大。但事實上,你實在沒有必要“忍受”孩子這種用可憐的聲音講話的惡習。
碰到這種困擾時,你應該可以采取一些行動。你可以不理會這種乞憐似的要求。不過,你必須不聲不響的退出當時的情況。如果一直留在原處,你一定會因不忍而屈服。
這其實就是暗示的技巧。你已經間接地告訴他,你不會與他發生衝突,更不會與他爭奪權力。
當他們發現自己處於一個空洞的戰場中時,他們一定會很快調整自己的行為。如果你在家裏常常使用這種方法,孩子便會很快感受到他們的行為限製。他們知道如果自己行為超越了這個限製,爸媽便會退出衝突戰場,於是他們也會很快放棄惹起衝突的意念,而表現出合作態度。既然你的目的是訓練孩子表現合作,你就必須藉著最有效的方法來達成目標。
有時候你很難判斷自己是否正確的使用這個技巧。如果你仔細觀察孩子的動機,你便會發現他就是故意製造衝突來吸引你的注意或想要挑起權力之爭。如果你自甘卷入戰爭中,你便正好中了孩子的陷阱,更無法改變他的錯誤目標。因此,你對孩子的訓練必須針對問題的根本,而不該隻是表麵的關切。口頭上“糾正”孩子的偏差行為,是沒有用的,你必須采取行動來引導孩子改變態度。如果他發現爭執的結果竟然是使自己處於空洞的戰場中,他一定會很快改變方向,最後終會發現表現合作態度所獲得的莫大好處。因此他便漸漸懂得尊重事實、尊重父母、進而尊重社會秩序。
如果一個家庭已經習慣這種“退避”的技巧,衝突的問題便更容易處理。你甚至並不需要真的采取退避的行動,而隻是心裏想便能產生效果。小孩子是相當敏感的,他們能感覺出父母的退避。另外,如果孩子的偏差行為表現於公共場合,你就必須麵對較艱難的考驗,因為你會感到羞辱。然而小孩子卻偏偏較常在公共場合表現偏差行為,因為他們掌握了你有所顧忌的心理。但是你還是可以使用退避的方式,使自己變成旁觀者之一。總之,如果你重視情況的需要,而不要看重於運用個人權威,你總會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
避免錯誤的懲罰與獎賞——嚴明的獎賞和懲罰是專橫社會組織下的產物。在那個時代,權威者享受自訂獎賞及懲罰的特權。當時整個社會生活無不籠罩在這種氣氛下,小孩子無不時刻盼望自己變成擁有權威的成人。而現在整個社會結構改變了,父母不再是權威,小孩子也和大人一樣享有平等的權力。而且他們也感受到這種改變而不再認為父母擁有較高的權力。
孩子有時候總喜歡做一些大人們無法理解的事,這讓大人們覺得很生氣。他們把爸爸最心愛的書撕成一片一片的,灑得滿屋子都是,媽媽已經為了同樣的行為打過她好幾次了。媽媽總是很生氣的鞭打她:“我已經打過多少次了,你還不聽?”但隻要一會兒沒注意,又會發現屋子裏麵到處都是紙片。
為什麼孩子挨這麼多頓打,他還是會繼續同樣的行為呢?他是不是太小了,所以不懂得媽媽的警告?當然不是。孩子非常清楚自己所做的事。他是故意的,當然他也說不出原因;但是我們可以從他的行為找出原因。媽媽告訴他:“不行,你不能這麼做。”而他的行為卻明顯的說:“你看,我能吧!”
如果懲罰真的可以阻止孩子的行為,那麼隻要一次就夠了,為什麼一再的挨打,他還是繼續做同樣的行為,問題出在那裏?
我們必須知道強迫孩子接受我們的意見是沒有用的,懲罰也絕對不會使他們永遠服從。如今的小孩子就是接受再多的懲罰也要維護自己的權力。然而很多父母總是錯誤的認為,不斷的懲罰一定會產生扼阻的效果,殊不知那隻是短暫的。懲罰隻會更增強小孩子的反抗力量和更激烈的反應。孩子很小時就已經擁有強烈的反抗意識了。
為人父母者應該培養相互尊重和合作的態度來取代處罰或絕對服從的權威觀念。盡管小孩子不再處於受管理受控製的地位,但是因為他們年紀小、涉世不深、經驗不足,所以還是需要我們的引導。優秀的引導者必須使用鼓舞、激勵的方法,使跟隨者的行為被導引至正軌。孩子需要我們的引導,如果他們感覺自己的自主權受到尊重,他們便會接受我們的意見。相反的,如果使用鞭打的方式來懲罰孩子不但容易傷害他們的自尊,也不能保持我們自己的尊嚴。
父母可以嚐試使用更有效的方法來激勵孩子,使他發自內心願意和我們達成協調。我們可以製造互敬、互諒的氣氛,並培養他和其他人和樂相處的習慣,多安排學習的環境,而不該處處表現出長者的權威,因為權力的運用隻會帶來反抗力量。
但是萬一我們以激勵的方式輔導孩子仍不免脾氣爆發而處罰或鞭打孩子時,我們應該勇於承認自己情緒惡劣,而不應該自欺欺人的冠以“我為他好才處罰他”的謊言。而且,我們知道小孩子有時也故意惹人生氣,打他使他達到他的目的,或證明自己是個壞孩子,或和我們進行權力競爭,如果我們懲罰他,等於遂了他的心願,掉入他的陷阱中。我們都不是聖賢,當然不能避免情緒不穩定的缺陷,所以我們應該有勇氣麵對,不要因此而產生挫折感,也不須為自己的不當懲罰而產生罪惡感。我們不妨自懺:“對,他不乖所以我打了他,我知道打罵並不是好的教育方式,也沒有效果,但是這樣使我覺得比較舒服。事情過去了,再打起精神來,繼續努力。”
響鼓不用重捶——“不打不成才”,這句話還是有些道理的。而且把“打”作為一種教育孩子和懲罰孩子的手段,從教育學和心理學的觀點來講,也無任何不妥之處。隻是不能濫用。
首先,它隻可作為一種最嚴厲的懲罰手段,它暗示著孩子,如果過於放肆,就會受到嚴厲的懲罰。如果父母濫用,動輒就是幾板子或幾巴掌。孩子被打習慣了,習以為常了,當然對打也就沒有了害怕。孩子一旦對打失去了害怕。“打”作為一種最嚴厲的懲罰手段也就喪失了它的威懾力。這就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常聽到有些孩子所咕噥的:“動不動就打,隻會打。”
如果孩子一旦發出了這種呐喊,父母就應該住手,不要再打了。因為打已經不能使孩子痛定思痛,痛改前非。它已經失去了懲罰的作用,起不了教育孩子的作用了。這時,父母應該自己反思,為什麼會造成這種局麵,想出另外有效的教育方法。
但是,遺憾的是,不少的父母在孩子已經不害怕打後,卻執迷不悟。堅持非要給孩子一點顏色。用他們的話說就是:“我不信我就打不怕你!”於是越打越厲害,一次一次地加碼。他們總以為孩子不怕是因為打輕了。打重了,孩子就一定老實了。最後他們喪失理智,不知輕重,把孩子一棍子打傷或打死了。城鄉間屢次發生的父母打死子女案,或者一記失去了理智的耳光把孩子耳朵打聾了。
其次,一旦濫用打罰,它既會嚴重傷害孩子的自尊心,也會喪失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動不動就打,不講道理!”“武斷、橫蠻!”不但使孩子不再願意與父母親近,而且打多了,隻會使父母子女之間在感情上產生隔閡,嚴重的甚至對抗、對罵對打。
所以,為了避免造成上述的悲劇,同時也是為了“打”能具體發揮它在教育孩子中的懲戒作用,應當慎重使用,盡量少用。同時,在使用“打”這個手段時,還必需輔以說理。應該讓孩子明白父母為什麼打他。打完全是由於他做了大的錯事,而且多次提醒不聽、責罵無效,不得已才動了棍子。通過皮肉之痛使孩子認識錯誤,有所反悔。
孩子有孩子的自尊心,有孩子的獨立人格和意誌。因此,要改正錯誤,必須孩子自己有所反悔,有改過自新的要求和願望。一味地打,而不進行說理教育是永遠達不到這個目的的。而孩子不讀書。不願讀書,打雖為一種懲罰手段,但更需要啟發和激發起孩子讀書的欲望、要求和興趣,更需要作耐心和細致的啟發教育。如果棍子真的能夠萬能,那做父母也就太容易了。
但是更多的,我們聽到打罵都是粗野的。“我要打斷你的腿!我看你還到外麵去同男的一起玩、跳舞。你這個不要臉的東西,騷貨……”這樣打罵一個未成年的女兒,而且用的都是一些侮辱性的語言,嚴重地傷害了一個少女的自尊心和人格,必然會引起女兒的反抗:“你打,你打,打死了算了啦!反正我也不想活了!”
父母在打孩子的時候,必然要伴隨以罵,實際上也是訓。因此,為了不激化矛盾,罵和訓一定要是說理的,即曉之以理。絕不要意氣用事,什麼話惡毒,什麼話難聽就罵什麼。而且不要傷害孩子的自尊。反之,應該喚起孩子的自尊,啟發孩子反省悔悟。
既然隻是為了教訓孩子,使他有些害怕,因而也不宜多打。打兩三下,作為警告也就夠了,這也就是我們常講的響鼓不用重捶。有的孩子、打罵無效,就不必勉強。如有的孩子不愛讀書,孩子實在讀書不行,也絕不要把孩子往死胡同裏趕。事實上,天地廣闊得很,無論做什麼,隻要用心,都會有所成就的。
避免引發權力之爭——命令和差遣最容易造成權力之爭,家長應充分了解權力之爭,避免引發權力之爭,家長必須重估自己所處的環境,重新認識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並要完全摒棄陳腐的專橫觀念,家長不應該隨便對孩子施壓權威,盡量以引導和激勵的方式來贏得孩子的合作。
請看下麵的例子:
“去把狗食盆弄幹淨!”媽媽嚴厲的命令孩子。“哇!為什麼叫我做?”“我叫你弄幹淨,現在就去。”“為什麼要我做?”“因為我叫你做。”孩子聳聳肩,瀟灑的把媽媽的話丟在腦後。過了幾個鍾頭,媽媽發現盆子還是髒兮兮,而且上麵爬滿了螞蟻。媽媽把他叫到麵前,“幾個鍾頭前,我就叫你把盆子弄幹淨,你為什麼沒做?你看,到處都是螞蟻。你現在馬上杷它弄幹淨。”“好,好。”然而孩子隻是安撫媽媽而已,他還是不去洗那個髒盆子。過了一會,媽媽又發現盆子還是髒的。這一次媽媽氣極了,開始打孩子,但孩子雖臉色鐵青卻不哭一聲。“如果你現在不馬上把它整理幹淨,今天晚上不準你看電視,而且還要挨打,快去。”“好,我去!”孩子隻是作了個彎腰的姿態,但是等媽媽前腳離開,她也跟著後腳溜了,結果她還是丟下盆子不管。到晚上很晚時,媽媽才發現盆子還是髒的,連殘渣也沒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