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通常認為,真理屬於認識論範疇,即真理是對事物的正確認識。而在20世紀30年代的海德格爾看來,真理在根本上是本體論範疇,真理的認識論意義是從本體論意義衍生出來的。他在1930年至1932年多次作的講演《論真理的本質》中,集中地闡明了這一思想。
一、傳統真理觀批判
真理問題在西方哲學史上是一個古老而又古老的問題。至少從巴門尼德已經開始探索真理問題了。巴門尼德說,認識有兩條道路:一條道路是真理(理智)的道路,即確認隻有存在存在而研究存在;另一條道路是意見的道路,即認為非存在存在而研究非存在。柏拉圖說,真理是對事物共相即理念的認識,人在出生之前的靈魂已經擁有了對理念的知識,但靈魂由於進入肉體而遺忘了對理念的知識,真理就是對已遺忘的理念的回憶。
按照近代西方大多數唯物主義哲學家的看法,真理等於正確,即人們的認識與認識對象相符合、相一致。康德則提出,真理是人的統覺能動性對感性材料進行整理,把先驗的主觀範疇形式賦予感性材料。黑格爾則論證說,真理是理念運動所實現的主觀與客觀的統一。
海德格爾提出,追問真理的本質,並不去問真理是實際生活的真理,還是經濟計算的真理;是技術發明的真理,還是政治睿智的真理;是科學研究的真理,還是藝術造型的真理;是深入沉思的真理,還是宗教信仰的真理。追問真理的本質,是撇開所有這些具體的真理,隻問一般真理之為真理的東西。應該指出,海德格爾後期明確反對形而上學追問事物是什麼(本質)的思維方式,但在這裏,他的思路與傳統形而上學沒有本質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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