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遷台後空軍之整建(2)(1 / 1)

三、空軍組織的再發展

(一)空軍總司令部組織調整

空軍總部為簡化層級加速公文處理速度,提升行政效率,除第四署外,其餘各署,由署、處、科三級製,改為署、組之二級製。為精簡人事,各單位原有之額外人員,一律裁撤。成立主計室,采用美國空軍主計製度。

調整業管方麵:學校教育---由第三署改由第一署掌管;體育業務---由第三署改為政治部辦理;工程處改為設施處,劃歸第四署。撤銷氣象處,由氣象聯隊兼辦該業務。航空工業研究所---由第五署改歸第四署接辦。

四十四年四月一日,空軍總部依照明確之精神再進行改革。第一至第五署分別改稱人事、情報、作戰、後勤、組織署。總司令辦公室改為秘書處,並轄綜合業務、機要、文書、檔案等科及印刷所。情報署增設技術情報調查組。主計室提升為主計署。

四十六年七月一日,情報署成立技術研究組,四十七年六月一日,後勤署成立美援計劃組,四十九年七月一日情報署成立氣象偵察研究組。同年十月十六日,組織署改為計劃署,秘書處複改為總司令辦公室。

五十年三月一日,谘議室改為作戰計劃委員會。五十一年七月一日,政治部改名政治作戰部,五十二年一月十六日,情報署成立特種情報組。

(二)空軍作戰司令部的成立

三十九年四月十五日,防空司令部在台北成立,隸屬國防部,其編製有軍防、民防、情報等處及辦公室、總務科等單位,下轄:防空情報所、偵測大隊、有線電中隊,及高雄、台中、花蓮、澎湖、金門等5個防空指揮部。四十年九月,金門防空指揮部裁兵,其防空業務並入金門防衛司令部辦理。四十一年元月一日,防空司令部改隸空軍總司令部,改稱空軍防空司令部。同年三月一日,原偵測大隊改為空軍第1防空管製大隊。空軍總部直轄之空軍第1防空雷達隊,三十九年六月改編為空軍第1防空雷達中隊,同年十二月一日擴編為空軍防空雷達大隊。四十一年三月一日,編為第2防空管製大隊,改隸於空軍防空司令部。

四十二年四月十六日,防空司令部改組成立空軍作戰司令部。改組前之防空司令部,係辦理全國防空事宜。改組後之空軍作戰司令部則負責統一指揮戰術空軍及密切支持陸、海軍之作戰業務。包括戡亂作戰、情報、防空、電子通信、聯合作戰中心業務之實施。其內部組織設人事、作戰、後勤等處及政治部、督察、統計、聯絡、副官、醫務、預財組、總務科等單位,轄屬空軍第1、第2戰術管製大隊,防空情報總台,有線電信隊,及高雄、台中、花蓮、澎湖等防空指揮部。同年六月一日,複成立空軍前進戰術管製大隊。九月,將上述轄屬單位合並,改編為空軍戰術管製聯隊,仍隸屬空軍作戰司令部。

四十三年元旦,成立戰術空軍協同作戰訓練班。四十四年四月一日,裁撤高雄、台中、花蓮、澎湖等四個防空指揮部,並將民防業務移交台灣省民防司令部。五十七年裁撤軍法室及戰術空軍協同作戰訓練班,其班務並入空軍指參大學。同年二月一日,調整編製,合並成立行政處、主計室,另附加空軍前進指揮部。

(三)成立空軍作戰聯隊

四十一年三月十四日,參謀總長周至柔辭兼空軍總司令,並以副總司令王叔銘升任總司令,四月一日,以徐康良為副總司令,徐煥升為參謀長,原任參謀長劉國運調任國防部參謀處長。

王總司令就任後對空軍成立作戰聯隊不遺餘力,四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空軍總部頒布實施空軍作戰聯隊業務職掌。聯隊之組織有如一個戰鬥體;合作戰大隊、基地勤務大隊、修護補給大隊及醫務隊。聯隊長之職掌為監督並執行聯隊之訓練及作戰任務;指揮所屬各部隊空中與地麵之作戰,聯隊士氣培養及戰力之保持,基地安全之策劃及監督,後勤業務之優先次序之規定及督導。

四十一年十二月一日起,將空軍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屏東等基地坐鎮指揮所,分別改編成立5個作戰聯隊,以聯隊統合各基地之作戰體係,成為一健全之戰鬥體。因籌備需時,迄四十二年一月始相繼正式成立,四十三年又增設第六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