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入獄是鄰村眼線報信,有七十多歲的老兩口子,家裏放著五六千元現金,不去白不去,就合夥一起去幹了。進入房間還沒找到錢呢,老頭子醒過來啦,他們無奈就把老漢捆綁著,再找不見就打了老漢一頓,逼老漢交出錢來。其實老漢是當天下午把錢存到信用社啦,拿存折給他們,他們沒法去兌現,最後就打老漢出口氣,這老漢聽出其中一個本村夥計的聲音啦,因而埋下禍根了。
團夥蒙麵入室搶劫,與攔路搶劫和入室盜竊不同,他的情節惡劣,後果嚴重,是對社會危害性極大的暴力犯罪。所以在刑法量刑上是從重的。常放自己衡量也在十年以上,甚至十五年都有可能。到宣判結果出來――有期徒刑5年!他激動地當廳給法官跪下謝恩,表示服從判決不再上訴。回到監號時,一改平日沉默寡言的習慣又唱又跳,把他練就的空手卸鎖、爬壁跳牆的絕技給難友們表演一番,讓難友們大開眼界。惹得幾個街痞子和小毛賊眼饞,當場要認他做師父。
晚上為了要我與他分享快樂,給我講了他自己的許多傳奇故事,並且得意地告訴我,現在的判決,是他在公安上的內線打點關節的結果。
“區區5萬元買掉10年刑期,還不值得高興嗎?”我苦澀地跟著他打哈哈。
豐
兒,男,16歲,漢族,住本市GY鄉JK村。罪行:團夥搶劫。判決結果:有期徒刑4年。豐兒是初中剛畢業,正在學習開汽車的技術,平時的劣跡是參加小賭博,跟上街老大去收攤販的保護費。這次入獄是一幫小弟兄,喝過酒後包拐的車去玩,下車時因為包車價錢上的爭執,打了司機一頓,並掏了司機的口袋,總共也隻有三十八元四毛錢,四個人每人分了不到十元,他的年齡較大,另外又脫了司機的三星旅遊鞋,就成了當然的主犯,全部事實經過供認不諱。
宣判回來豐兒大哭不止,不是怕蹲四年大獄,是擔心刑滿回去,見不到相依為命的老奶奶。因為他8歲時父母離異,是80多歲的奶奶一直帶著他長大的。我搖頭感歎著:豐兒在去年犯案時間隻有15歲,是未成年人哪,量刑上本來可以從輕的,是因沒有人給請律師,更沒錢托人幫忙走關係。要是有錢通融關係,判個兩三年勞教啥的都有可能。四年就是四年啦,隻有老老實實地蹲吧。
命書上說水能克火,--冬天屬水。農曆冬月初二日立冬,霹靂火的災星已得到化解,有天降貴人相助,我終於被通知釋放出獄了。難友們痛哭流涕,說出了憋在每個人心底的願望,請我留下做他們的號頭兒,隻有我能最公平地照顧大家。我含著淚水最後看一眼難兄難弟們,與他們一一握手告別,衷心感謝他們這段時間對我的關照。
在刑警隊辦手續時間,又碰到主辦我案子的那個貪婪的F教導員,他冷笑著對我說:“你這本來是幾百元罰款的小事兒,反倒弄出這樣的結局,看你都是老江湖啊,這麼不會來事兒!今後行事要總結教訓,多注意長點見識。”
算是對我的忠告,我心裏猶如吞下一隻老鼠,真是哭笑不得,從他的話裏感覺到刺骨的寒意。我十分明白,在8月22日當初詢問我時間,隻需把那證件裏夾著的幾千元錢塞給他,就不會蹲這81天。老婆告訴我,在這80多天來,她六次來看望我都不曾見著。到今天已經花去13000多元現金。剛剛交到刑警隊的保釋金又是5000元,也隻開了3000遠的收據。其實那3000元就是我的4400元票據轉過來的。問起我裝有現金的手提包與行李,刑警中隊誰都不知道去向啦,因為提包沒給辦登記手續。哈哈,我的另外14000元也就悄無聲息地失蹤啦。
老婆交完保釋金已經身無分文。愁眉苦臉地想不到回家的法子。我從身上拿出600多元的代金券,去換了錢做路費,老婆不解地問我:
“我隻給你送過400元錢,你幾個月沒用一點還見長了?”我苦笑了一聲,岔開她的話題,感歎自己三十六歲大不順,蹲了幾個月大牢,還折了三四萬元的財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