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弟允?,因同允?結黨,也為雍正所不容。允?心裏明白,私下表示:“我行將出家離世!”雍正哪能容許允?出家!他借故命將允?革去黃帶子、削宗籍,逮捕囚禁。改允?名為“塞思黑”。“塞思黑”一詞,過去多認為是“狗”的意思,近來有學者亦解釋為“不要臉”。不久給允?定28條罪狀,送往保定,加以械鎖,命直隸總督李紱幽禁之。允?在保定獄所備受折磨,以“腹疾卒於幽所”,傳說是被毒死的。
十弟允,因黨附允?,為雍正所恨。雍正元年(1723年),哲布尊丹巴胡圖克圖來京病故,送靈龕(kān)還喀爾喀(今蒙古共和國),命允齎(jī)印冊賜奠。允稱有病不能前行,命居住在張家口。同年借故將其奪爵,逮回京師拘禁。直到乾隆二年(1737年)才開釋,後死。
十二弟允?,康熙末年任鑲黃旗滿洲都統,很受重用,也很有權,但沒有結黨謀位。雍正剛即位,封允?為履郡王。不久,借故將其降為“在固山貝子上行走”,就是從郡王降為比貝勒還低的貝子,且不給實爵,僅享受貝子待遇。不久,又將其降為鎮國公。乾隆即位後被晉封為履親王。這位允?較之其他兄弟氣量大,一直活到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享年78歲。
十四弟允,雖與雍正一母同胞,但因他黨同允?,又傳聞康熙臨終前命傳位“胤?”而雍正黨篡改為“胤?”,所以二人成了不共戴天的冤家兄弟。雍正即位,先是不許撫遠大將軍允進城吊喪,又命其在遵化看守皇父的景陵,再將其父子禁錮於景山壽皇殿左右。乾隆繼位後,將其開釋。
十五弟允,康熙帝死後,雍正命其守景陵。
境遇比較好的有三人:就是其十三弟允祥、十六弟允祿和十七弟允禮。允祥,曾被康熙幽禁,原因不詳。雍正繼位,即封允祥為怡親王,格外信用。允祿,過繼給莊親王博果鐸為後,襲封莊親王。允禮,雍正繼位封為果郡王,再晉為親王,先掌管理藩院事,繼任宗人府宗令、管戶部。允祥和允禮顯然早加入“胤?黨”,隻是康熙在世時,十分隱秘,沒有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