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廣場的事情之後,我們也是越混越大,漸漸的在這一片已經沒有人敢弄我們了,我也是越來越膨脹,但每天也沒有人敢和我們打架,每天無所事事,我開始迷上了上網,每天都和陶豪盛去黑網吧通宵,已經成為我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了,我也開始接觸紋身,我的第一個紋身是一個巴特,由於怕痛不敢嚐試老傳統,隻敢紋歐美的小圖,但當時紋身很少,隻有手指上的一個方塊和辛普森,但很快我的第三個紋身就要有了,有天我看到丘丘上突然有個女生來加我,加上之後我先是禮貌的說了一句你好,對麵的女生直接問我,“你有對象沒有”,我說沒有,她就直接問我,“處對象嗎?”,把我都問懵了,我問她是誰,他告訴我,“我叫李欣林,我是你隔壁班的,以前你在學校的時候我就覺得你挺帥的,那時候就想追你,但是聽到別人都說你好凶,我就不敢,但是這次我真的不想一直憋在心裏了”,這就是學生時代的戀愛,不需要了解就可以在一起,和李欣林在一起一個多月的時候,我發現我好像真的喜歡上她了,來自學生時代懵懂的喜歡,但是我發現她好像不是那麼想談了,於是我想到了挽留他的辦法,我憑著衝動花了50塊錢衝去紋身店紋上了李欣林的名字,紋完之後我拍照給李欣林看,她好像很震驚,但她不知道這是我為了挽留她才會去做的事,但是我能感覺到紋了之後,她明顯對我的態度好了很多,也如我願我們沒有分開。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的過著,星期六這天我和吳繼宗在一起,因為吳繼宗告訴我他女朋友要和別人扯皮,我就說沒問題,由於我們越混越好,也沒有遇到過什麼對手,所以當時也沒把這當回事,但是約架的地方離我們這有點遠,我以防萬一,帶了一根電棍去,他們約在一個小區裏麵,到地方之後我們看到二三十個人在那裏站著,我就問吳繼宗,那是哪邊的人,他告訴我是對麵的,但是也不覺得什麼,對麵總共有三十來號人,吳繼宗女朋友叫了十多個人,全是我不認識的,但我還是跟著他們走到沒監控的地方,他們便開始扯皮,我就在旁邊玩電棍,和陶豪盛在那裏聊著聊著,吳繼宗的女朋友叫我們過去,我們走過去之後,對麵的人就上來找我的麻煩,有個人上來問我“小雜種你拿電棒嚇老子啊”,我也不甘示弱問他“你想要搞什麼坤吧”,我們兩人越來越近,他不服氣朝著我揮拳頭,被我躲過去了,我看到他開始動手了我也馬上還回去,結果剛剛打上去我就被後麵的人一腳踹在地上,接著對麵有十多個人上來把我圍在中間,用腳踢我,我當時就感覺腦子有點暈,過了大概一分多鍾他們才散開,我被吳繼宗拉起來了,吳繼宗女朋友喊來的那幫人一個都沒上來,連李佳欣一個女生都上來幫忙了,陶豪盛和吳繼宗上來也被打了好幾拳,當時吳繼宗女朋友報警了,警察把我們帶走了,先讓家裏帶我去醫院檢查後麵回去錄口供,媽媽來的時候很心疼我,但是我卻不以為然,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我知道自己的身體狀態沒什麼問題,主要是不想在醫院花錢,我也不敢去警察局錄口供,如果去了也是聚眾鬥毆,我自己也逃不掉,索性我直接叫媽媽帶著我回家了,但這件事也成為了我很難忘掉的傷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