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所謂的“不該說的不說”,沾點邊的也不行。
到了紀委工作,我發現一個怪現象,那就是經常有同事到辦公室外麵的走道上溜達。了解後才知道,那時的本委局辦案沒有專門的談話室,要找人談話的時候隻能借用辦公室充當。談話開始的時候,為了保密,除了談話人和被談話人,其他無關人員都得回避,哪怕是平時就在這間辦公室工作的幹部也不行,隻得到外麵溜達,等待談話結束再進去繼續辦公。可見,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機製有多麼嚴格。
多年後,我曾以大學生村官工作過的那個鎮裏建成了一個項目,是市(地級市)紀委在此設立的一處留置所,專門用於留置重大違紀違法幹部和辦案。項目建成後,市紀委向全市各個機關單位選調工作人員,我在鎮裏曾經的一些老同事躍躍欲試,便向我谘詢紀檢監察機關的情況。當時,我隻是淡淡一笑,反問他們:“這種部門規矩很多,你們做好思想準備了嗎?”
要我說,幹紀檢監察這一行還挺受氣。
什麼,紀檢監察機關會受氣,他們不讓人受氣已經不錯了。
沒錯,這一行真的很受氣,作為監督、執紀、問責的專責機關,這種鬥爭性很強的部門,和執法部門一樣會麵對形形色色的人,也會承受方方麵麵的阻力,受氣在所難免,前一章講的那個案子就是例子。
還不止如此,紀檢監察機關是講紀律、講法律的部門,遇到不講究這些的人,阻力也不會少、不會小。尤其是來自衛生係統和教育係統的人,我在紀檢監察係統待了七年,期間沒少受他們的氣。
我這麼說也許會讓這兩個係統的同誌不高興,但事實就是如此,具體原因以後我還會說。
我在市紀委工作期間,有幾個月時間宣教室的主任到自治區紀委去學習,這攤子活兒沒人接手。領導反複考慮,決定讓權主任兼任宣教室主任。又考慮到幹部室的活兒也不輕,於是讓我到宣教室幫忙,由權主任負責領導,我承擔起具體工作。
工作期間,有一次上級紀委來文下任務。經莫局長批示,我把任務分派到各個市直機關。別的單位都好說,能完成的都積極回應,不能完成的也跟我們作了解釋。唯獨市教育局不僅堅決不辦理,也不作解釋,當我去電詢問的時候,這個局相應的業務人員卻振振有詞地回絕我,態度十分囂張和惡劣。
還有一次,市(縣級市)委承接了自治區黨委的一項試點任務,名曰“黨政領導廉潔履職社會監督”,市委把任務派給我們市紀委主抓。於是,由我們單位牽頭,成立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權主任代理,等宣教室主任回來後由其正式擔任。為了考驗我們這些新人的工作能力,委局決定由我和阿樂負責日常工作,從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分別抽調一人任工作人員。這三位同誌抽調過來後欺負我們資曆淺,根本不給我們麵子,時不時跟我們對著幹一下,有時還幹脆直接頂撞我們,把我們兩個搞得十分尷尬。
還不止呢,眾所周知,這種部門最讓人難受的地方是容易得罪人!還用問嗎,紀檢監察機關,紀委這塊的主業就是監督、執紀、問責,監察那塊的主業是監督、調查、處置,工作對象全是自己的同行,幹的全是剝奪人家既得利益的活兒,人家能不恨嗎,自己能不得罪人嗎?
有一次,莫局長去市裏開會,回來後跟我們說起一件事。說他進入會場的時候,遇見很多過去的老同誌、老同事,這些人過去和他都是很要好的朋友,他非常想跟他們打招呼。然而,現在這些人看到他都像陌生人一般,對他愛理不理,簡直不要太冷落。
你說,在這種部門待的時間長起來,能有多得罪人?
權主任曾經到時人口計生局考核我的時候就告訴我,曾經他們從市法院調入一位已經通過法考的同誌,不久後便離職去當了律師,在組織上造成了一定的負麵影響。現在回憶起來,我感覺並不完全是這個同誌的原因。
後來我還聽說,市紀委曾經從某個鄉鎮借調一位女同誌,希望試用一段時間覺得合適便正式將其調入。沒想到,這位同誌尚在試用期內,有一天突然沒了蹤影。仔細一查找,卻發現該同誌已經自行回到原鄉鎮工作,不願意待在紀檢監察機關。市紀委領導怎麼也想不通為什麼會這樣,見她堅持待在原單位,也隻能由她去了。
這種部門,等級森嚴、規矩繁多,還挺受氣,更容易得罪人,可見,這裏還真不是一般人能待的地方。我和阿樂一度都感覺很不適應,有種同病相憐的感覺。
沒辦法,我們倆的人事關係已經調過來啦,早已沒了退路,隻得硬著頭皮待下去。
然而,我們在一起的時候都心照不宣,都知道彼此都有改行的想法。尤其是我,還兩度付諸了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