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縫隙看著山外初升的橘色太陽,高明徐徐吐出一口氣,臉上掛著笑,轉身去看石台上還在睡的布加。拿掉額頭的棉帕,高明一手搭在布加額頭麵,不燒了——
床上布加突然舉起胳膊抓上了高明的手,高明嚇了一跳,眼裏閃過欣喜,聲音裏也歡快不少,“布加你醒了!要不要喝水?餓了麼?你昨天嚇死我們了......”
高明還在絮叨,火堆旁的蘭達跳了起來,衝到石台上,紅著眼睛,一轉不轉的看著布加,哽咽道:“哥、哥......”卻說不出什麼。
布加神色帶著幾分疲憊,不過雙眼清醒精明,高明一時放心不少,熬過這一夜就好了,等會,他和蘭達去摘點水果,打盆水,這幾天就這麼過著......
昨天摘得黑果和甜果還剩不少,蘭達和布加在說話,布加受傷後,蘭達明顯驚嚇不小,此刻絮絮叨叨的,布加安靜聽著,手握著蘭達,道:“蘭達沒了頭發和胡子,好看了。”
蘭達一時想起,虎牙露出,笑道:“高明哥給我剪得,哥你好了後也讓高明哥給你剪頭發,你是最厲害的勇士,一定比我還好看。”
高明聽著蘭達可愛的話語,臉上露出微笑,他的繼弟可沒蘭達可愛,反倒憎惡的很。手裏拿著黑果,在研究怎麼吃。
“高明哥好厲害,用火燒水,還用他的棉皮給你清洗包起來,還用嘴——”
“蘭達,這個黑果怎麼吃?!”高明打斷蘭達的話,笑眯眯道:“布加還沒好,你過來讓布加休息一下,你幫我弄點吃的。”
蘭達被高明轉了話題還不覺,反倒欣喜的想要幫忙,他不明白高明哥那麼厲害,知道許多他和哥哥不知道的事情,可為什麼這樣普通的問題卻不知道呢?
黑果比籃球小點,因為蘭達不愛吃,布加喜歡的原因,隻摘了三個份量夠足的。如同甜果一樣,黑果也是敲開殼子吃裏麵,不過黑果比甜果殼子要厚實。蘭達敲開一個,裏麵是白色的粉末,一舉手就要倒掉,高明趕緊阻止道:“這裏麵的粉末不要嗎?”
“這個好難吃,倒了它就會露出厚厚一層果肉,味道奇怪,不過哥哥喜歡吃。”蘭達皺著眉頭,顯然是想到了那個難吃的味道。
高明接過黑果,指頭沾著粉末搓了搓,挺滑的,像藕粉似的,往嘴裏試了試,蘭達吃過說難吃那就是沒毒。沒什麼味道,挖了口殼壁的果肉,酸澀,高明五官擠在一起,蘭達看了道:“我就說了不好吃。”
剛入口又酸又澀,可吃完後口腔裏就有股清涼的味道,高明笑笑道:“布加一定是吃完肉才吃這個吧?!”
“高明哥你好厲害!你怎麼知道!”蘭達現在對高明已經是崇拜了,當然布加是蘭達心裏的第一位。
高明沒回答,舉著黑果,笑道:“你把盆裏的水給碗倒小一半,然後架在石頭上燒火。”昨晚一晚,高明的稱呼的碗啊盆啊的,蘭達已經知道了。
蘭達麻溜的幹活,高明拿著小刀削了根棍子,石盆裏的水已經翻滾,高明將黑果裏的粉末倒進去,蘭達要阻止,可看到高明堅定的眼神,一下子就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一個黑果全倒進去,高明不停用棍子攪拌,等成了糊狀,然後將甜果敲開,將果肉放進盆裏,一連放了四個才作罷。不停攪拌,等整盆黑果粉成了淡紅色,也濃稠不少,空氣裏散發著清香淡淡甜味,高明看差不多,裹著秋褲端著盆到了石台邊,“蘭達不用添柴,碗架上,一會在喝點熱水。”
蘭達昨天就吃了幾個甜果,剛味道出來的時候就受不了了,做好活,湊到石台邊,“高明哥,好香!”那麼難吃的黑果經過高明哥的手就變得好香。
“還很燙,等會喝。”高明笑眯眯道。
蘭達就看著盆子,不眨眼,等溫度下去。高明削了半天才弄出個四不像的大圓勺子,舀了一勺湊到嘴裏,蘭達像個小狗一樣看著他,高明試了味道,黑果粉確實像藕粉一樣糯滑,原本沒有味道加了甜果就變成了清甜的黑果羹。
原始社會就是這點好,東西無汙染,什麼都是純天然,不放糖都能吃出清甜,喝完後嘴巴裏還是淡淡的香味,簡直太好喝了!高明看了眼急著的蘭達,把勺子遞給蘭達,道:“你先喝,勺子就像我剛才用的那樣,不用看布加,他先喝點熱水最好,我給他喂熱水,你自己先吃。”
蘭達這次舀了一勺放進嘴裏,滿口都是滑滑的香甜糊糊,順著喉嚨滑下去,一晚上的疲乏像是不見了,整個身體暖洋洋的,像是曬太陽一樣。“高明哥,黑果原來這麼好吃!”
高明端著水碗,糾正道:“是黑果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