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了徐智之後,淩軒突然想到了一些事情,他來到了公寓樓後麵的一塊空地上,當時他就是在這裏被埋屍的,這裏或許會有些什麼東西也說不定。
本來在一個星期後這裏就會種上一些草皮,現在還都是泥土,給它挖開也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待會再填上就好了。
說幹就幹,淩軒從附近的樓道中拿出了一把鐵鍬,一鏟一鏟的挖開泥土,之前那些家夥坑殺自己的時候好像隻挖了五六十厘米的樣子,當時比較危險,如果有屍體在樓道內發臭可能會引來那些紅眼病喪屍。
所以他們才隨便找了個地方把自己埋了的,說不定其實這裏根本就沒有什麼東西,自己重生回來也隻是單純的因為自己的運氣好,老天爺眷顧?
還是說其實這裏這地下是真的有東西的,但現在還沒有,得等末世之雨下起來之後才能有東西。
稍微挖開了這塊的泥土,這土質還有點硬不好挖,淩軒費了好大勁才挖了個五十厘米深的小洞。
淩軒發現不對勁了,泥土的下麵好像有一個小洞,像是呼吸孔一樣的東西。
看來這底下確實是有些什麼東西了。
顧不得用鐵鍬挖了,好奇心占據了淩軒的全身,淩軒直接用手去刨土,不知道的還以為底下埋著什麼黃金之類的玩意呢。
挖著挖著,淩軒感覺底下的土壤好像發出了微微的震動,這讓淩軒大吃一驚……難道是活物?
淩軒跳出了自己刨的這個小坑,用鏟子捅了兩下,突然,一隻通體晶瑩的黃色長條狀生物從泥土裏鑽了出來。
像是蜈蚣一樣的某種生物,它隨著鏟子一把撲到了淩軒的身上。
淩軒大吃一驚,本能的想要逃走,但這個生物可不會給淩軒這個機會,它一下就爬到了淩軒的背上,任由淩軒怎麼抓就是抓不著它。
就在這一刻,淩軒感覺到了,就是這個觸感,一模一樣的感覺。
淩軒沒有做什麼抵抗,他隻是感到背部一陣刺痛,突然淩軒的大腦有種說不出的眩暈感。
一些片段在腦海中閃過,自己被鄰居撲殺的瞬間,還有就是自己最後看到的畫麵,這些畫麵有個共同點,都是自己拚命掙紮的片段。
是求生的欲望讓淩軒與這隻蜈蚣結下了不解之緣。
淩軒的大腦中突然得到了一些知識,“這是……”
淩軒感覺到自己擁有了一種強大的力量,它的記憶告訴了淩軒自己擁有了什麼樣的能力。
如果要用一個詞來概括的話,很簡單,就是生命。
生命害怕的是死亡,生命體的目的是降低自己的熵值,擁有生命之力的淩軒隻要內心中想要活下去,隻要不是一擊斃命。
那淩軒就不會有任何問題,傷口能夠在一定時間後自動恢複,即使是失去的四肢也能再長回來。
而自己還擁有一個更加逆天的能力,就是生命的另一個重要意義,繁殖。
生命的意義就在於繁殖,生命總會想將自己的基因傳承下去,所以會格外的看重傳宗接代這個過程。
而淩軒則可以將能力開枝散葉下去,這份繁殖之力可以使跟他行過周公之禮,享受過魚水之歡的女性獲得一種異能,異能隨資質而定,資質越高的人得到的異能就越強。
而這份異能可能遠比淩軒本人擁有的力量要強,所以另一層保險的機製就會起到作用,所有通過淩軒得到能力的女性都會產生對淩軒單向的主從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