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原名叫楊瓷,是江城城中村村北楊家的孩子,雖然爹不疼娘不愛,爸媽各自離婚再找,還生了孩子,但爺爺奶奶帶著他,他也算是有個家,有口飯吃。

事情在他九歲時急轉直下,一場意外,楊瓷被發現不是楊家的孩子,這讓兩個已經分開的夫妻開始大肆吵鬧甚至打架,事情鬧到城中村幾乎所有人都知道了。直到前妻又做了一個DNA,才重新抖擻起來,宣布楊瓷也不是她的孩子,他們肯定是抱錯了。

後來經過多番尋找,楊猛錢花終於找到當初抱錯的人家,鬧著要將孩子換回來。

目的很簡單,他們不想要楊瓷。

即使他們已經離婚,即使楊瓷三歲後沒叫他們出一分錢,可兩人誰也不想以後還要為楊瓷負責,所以攛掇著把聰明的帶回來,甩給孩子爺爺奶奶等他長大,萬一有出息,對方還能反哺一點花用。

他們不想繼續養著楊瓷,因為他反應遲鈍,話都說得結結巴巴,平時就喜歡呆呆地看著遠方,一點都不像是一個正常孩子,是個徹徹底底的傻\/子。

對於這對前夫前妻來說,能甩脫這個傻\/子,簡直就是天大的好事。

楊猛錢花去了幾趟,還去了派出所,鬧了好大一場。

對他們說,沒有比什麼能比甩掉原身這個累贅更重要。

就這樣折騰了十幾天後,某天楊猛錢花接到一個電話,出去了一趟,立馬安分下來,不再吵鬧著要把楊瓷送走。

不光如此,他們還為楊瓷找了一間屋子,表示不管如何,好歹是個生命,養著罷。

是因為他們良心發現了?不是,是因為那家人花錢,買了兩個人閉嘴不再鬧。

因為他們也不想養楊瓷,怕被知道親生孩子是個傻\/子,傷了麵子。

原身被所有人拋棄了,包括之前就不太喜歡他的爺爺奶奶,現在發現他不是楊家子孫,直接毫不猶豫把他趕出了家,留給他的隻有這十平米的出租屋。

出租屋是楊猛租的,不是善心大發,而是等著這隻金雞給他下金蛋,萬一花用光了,好繼續要。

兩人可是一共從對方手裏拿了一百萬,楊猛六十,錢花四十,楊猛負責養原身。

當然所謂的養,就是保證他能去學校,能每天吃一頓飯,其餘的一樣沒有。

誰會喜歡一個傻\/子呢?

隻有薑瓷知道,牆上歪歪扭扭的字體代表了,楊瓷不傻,字雖然難以辨認,但還是能看出來,對方真不算傻。

薑瓷感慨,這句話一語成讖,貫穿了原身一生,對他來說,似乎平庸是有罪的。

十年前,錢花和嶽鳳飛在同一家醫院生產,錢花身體好,很快就生下一個兒子。而嶽鳳飛被丈夫的小三氣到,本來就是早產,還遇到難產,孩子缺氧憋得青紫才生下來,當場送去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