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陳福如和陳麗波的陳述,李家的二兒子李富軍被指認為打死陳秀萍的凶手,而非法院最終認定的三兒子李正軍。根據陳家人的稱述,此案中涉及了李家長子李校軍“當官”的情況,他在案發時任當地汪壩鄉政府主任,據說有人為了李家做了假證。在民事賠償的一部分,除去王家之前已經支付的10000喪葬費,陳家僅最終獲得了100元的賠償。由於陳家並沒有官方背景,他們沒有選擇上訴或申訴。
根據陳福如和陳麗波的陳述,他們堅稱李家的二兒子李富軍才是打死陳秀萍的真凶。他們指出,事件發生時,李富軍曾在現場出現,並且有多人目擊他持有木棒毆打陳秀萍。而法院最終認定的凶手為李家的三兒子李正軍,這與陳家人的描述不符。
陳家人對李家二兒子是凶手的主張也得到了一定的支持。陳福如和陳麗波在案發後不久就向警方提供了李富軍的名字和相關信息。然而,據陳家人透露,由於李家長子李校軍擔任汪壩鄉政府主任一職,他擁有較高的地位和影響力。這給李家提供了一個機會,選擇性地操作證據和證人,以達到掩蓋真相的目的。
民事賠償也成為了陳家人關注的焦點。經過訴訟程序,陳家在法院判決中獲得了一定的賠償。然而,實際上,陳家最終僅拿到了100元的賠償金額,而此前已支付的10000元喪葬費並未包含在內。陳家對這個結果感到非常不滿,他們認為這個數額無法彌補他們所遭受的損失和痛苦。
對於陳家未選擇上訴或申訴的原因,可以從多個角度來解釋。一方麵,陳家人認為他們沒有官方背景和權力,可能會對上訴的結果產生不利影響。另一方麵,法律程序的費用和時間可能也是他們考慮的因素。盡管他們深感冤屈,但陳家最終決定接受這個結果,可能是為了避免進一步的經濟和精神負擔。
總之,根據陳福如和陳麗波的陳述,李家的二兒子李富軍被認定為打死陳秀萍的凶手。然而,由於李家長子的地位和村莊中某些人為李家提供的假證,最終法院認定的凶手卻是李家的三兒子。民事賠償方麵,陳家收到的賠償金額僅為100元,而陳家對此非常不滿。然而,由於他們沒有官方背景,並且考慮到上訴的費用和時間,陳家最終決定不進行上訴或申訴。這起案件的解決引發了對正義和不公的討論和思考。
事實上,李家長子李校軍在此案中起到了重要的角色。李校軍當時擔任當地汪壩鄉政府的主任,這使他具有較高的地位和影響力。根據陳家人的陳述,案發時有人為了李家做了假證,並試圖掩蓋真相。
據陳福如和陳麗波的陳述,案發當天李校軍曾在現場出現。然而,在法院審判中,李正軍被認定為凶手,而李校軍則未受到任何指責。這引發了對李家是否使用了不正當手段來逃避責任的懷疑。
假證的存在也進一步加強了對李校軍是否涉案的懷疑。陳家人聲稱,在案發後不久,有人為李校軍提供了假證據和證人來支持他的清白。這些假證能夠讓人相信李校軍並未參與此次犯罪。
然而,這些假證的真實性仍存在爭議。陳家人認為這是李家利用李校軍的地位和影響力來達到自己目的的手段。他們相信這是為了保護李校軍,避免他被定為凶手。由於李校軍的地位和影響力,他能夠對現有證據和證人進行操縱,讓他們的陳述符合他所要求的結果。
這些涉及李校軍和假證的情況給整個案件帶來了更多的複雜性和疑問。陳家人對此感到憤怒和失望,他們認為這是對正義的嘲弄和不公的體現。他們質疑法院的判決,並呼籲相關部門對此案進行重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