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員):(書記員入庭,查明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到庭情況)請全體旁聽人員保持安靜,現宣讀法庭規則: 一、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應關閉尋呼機、手機;二、未經允許不得錄音、錄像和攝影;三、不得隨意走動和進入審判區; 四、 不得發問、提問、鼓掌、喧嘩、哄鬧和實施其他妨礙審判活動的行為;五、愛護法庭設施,保持法庭衛生,不得吸煙和隨地吐痰;六、旁聽人員違反法庭規則的,審判長可以口頭警告、訓誡,也可以沒收錄音、錄像和攝影器材,責令退出法庭或經院長批準予以罰款、拘留;對於哄鬧、衝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等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七、旁聽公民通過旁聽案件的審判,對法院的審判活動有意見或建議的,可以在閉庭以後書麵向法院提出。 以上法庭規則,旁聽人員必須認真遵守。

(書記員):請全體起立,請公訴人、辯護人入庭;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審判人員入庭)

(審判長):請坐。

(書記員):(麵向審判長)報告審判長,當事人現均已經到庭,法庭準備工作就緒,請指示開庭。

(審判長):現在開庭。

(審判長):首先核對當事人身份。由原告向法庭報告你的姓名

原告:……

(審判長):年齡

原告:……

(審判長):性別

原告:……

(審判長):工作單位

原告:……

(審判長):家庭住址

原告:…

(審判長):由原告委托代理人分別向法庭報告你們的姓名,說明你們的工作單位、職務及代理權限。

原告委托代理人:…。

(審判長):由被告向法庭報告你的姓名

原告:…

(審判長):年齡

原告:…

(審判長):性別

被告:(看不出來嗎?)

(審判長):(敲槌,注意法庭秩序)

被告:(彙報真實年齡)

(審判長):工作單位

被告:……

(審判長):家庭住址

被告:………

(審判長):由被告委托代理人分別向法庭報告你們的姓名,說明你們的工作單位、職務及代理權限。

被告委托代理人:………

(審判長):原告,你對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身份有無異議?

原告:………

(審判長):被告,你對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身份有無異議?

被告:………

(審判長):經過審查,上述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的身份及委托權限與庭審前辦理的手續一致,當事人之間未提出異議,出庭資格有效,準許參加訴訟,現在開庭。(敲法槌)

(審判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40條第1款、第120條的規定,現公開審理楊小剛工傷申訴一案,下麵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本案由王棟擔任審判長,李瑜欣擔任審判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書記員白雪嬌擔任法庭記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45、46條的規定,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審判人員有以下三種情況,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當事人有權口頭或書麵申請他們回避: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2、與本案有利害關係;3、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對案件的公正審理的。提出回避申請應當在開庭前提出;在開庭過程中得知需要回避事項的應當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並且向法庭說明正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