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他叫劉十三。”
十來歲的時候,他打遍全村無敵手,他阿媽拿著雞毛撣子追了他四五條街,第二天睡醒,他又成了全村最硬的男人。
那大概是他人生中最瀟灑,最快活的日子,村裏的孩子都聽他的,幾塊錢小禮物就能讓一個姑娘臉紅。
他說一不二,一呼百應,有仇必報,有恩不還,學校裏,誰見了他都得喊聲哥,你要敢在他麵前不規矩,他就敢抄塊板磚把人開瓢。
後來啊,他初中沒讀就輟學了,覺得學習沒意思,走的那一天,一幫子小弟給他送行,浩浩蕩蕩的。
都是不諳世事的瀟灑
初中文憑,農村出身,不懂得人情世故,但有一腔熱血和可憐而又可悲的自信
家裏的農活不想幹,他爸讓他學點手藝活,又覺得丟麵子,後來看了兩本《白手起家》,窮小子逆襲的小說,覺得自己並非是池中物,總覺得自己早晚要有一番造化。
人們有辦法讓洶湧的江流停下,卻沒辦法阻止少年那顆想出去闖蕩江湖的心。
他鬧著要出去打拚的時候,也才十五歲,阿媽勸他:“你這麼大點歲數,你出去闖什麼?你懂什麼?”
他爸坐在水泥砌的台階上,腳底下踩著塊碎磚,一雙老舊的墨綠色膠鞋上沾滿著雨後農田裏的淤泥,淤泥上還帶著些許雜草的葉子。
那雙皸裂粗糙的手夾著一支廉價香煙,沉默著抽了一口又一口。
火星明明滅滅,就像劉十三那顆蠢動不息的心。
“讓他出去吧。”他爸歎了口氣,說:“跟你老子似的,沒啥出息的玩意”
出來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個飯店當傳菜員。
他爸托關係介紹的,跟店長是同鄉,好歹有個照應。
工資不高,一個月1500,早九晚十午休一小時,包吃住。
像他這樣的農村孩子,即使城市再大,也找不到不辛苦就能體體麵麵的工作。
他心想,成大事的人都是有低穀期的,即使是傳菜員也能遇到機遇。
第一次體驗到了住宿生活,跟他同住的是一個三十多歲的大哥,姓王,負責後廚進貨。
樓下就是女寢,住著飯店裏的女服務員和櫃台小姐,比他大了幾歲,都塗著口紅畫著眼影,眼睫毛忽閃忽閃的。
城裏的房間也不是他想象中的那樣繁華,,至少他住的寢室不是。
他住三樓,逼仄的環境放了兩張單人床,一進屋子都是大哥的,汗味和腳臭味,床底下零散的落著啤酒瓶子和一地的煙頭,桌子上還放了幾桶泡麵。
一心想著成大事者不拘小節的劉十三,第一次體會到了什麼叫做生活。
店裏的飯菜對劉十三來說格外難吃,他有點懷念家裏的飯菜,後廚大哥看他年紀小,偶爾會給他偷偷留點菜。
大哥做的魚特別好吃,但總是差點感覺,睡夢中劉十三都是想著阿媽給他燉的排骨。
學校老師七八年沒教會他低頭認慫,要出社會一個月就全學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