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比駱其川還要好,因為你是葉盡啊。
我比駱其川還要好,因為你是盧月啊。
主人春風得意,高跟鞋也配合著主人,舍不得叫主人的腳受累。盧月踩著新鞋甩著新燙好的頭發走進這給自己帶來很多好運的大樓。
迎麵走來一個小姑娘:“盧月姐,你的指甲油顏色好漂亮,好顯白。”
盧月低頭看了眼腳趾甲,嗯,昨晚葉盡給她塗的,他說這顏色好,紅氣養人。
那時盧月問:“會不會太招搖?”
葉盡卻反問:“為什麼要收斂?”
是啊,為什麼要收斂?習慣了過分謙虛,連腦袋都會騙住自己,最後分不清究竟是真的謙虛,還是會走向懷疑自己。可以還是不可以,這個問題會占據一個人多少的人生比例。保守的人們會忘記,他們一開始,也是勇敢無畏的燦爛靈魂。
葉盡親吻她幹掉的赤紅色指甲,說:“我很開心,你越來越回到小時候的自己。”
“嗯?”
葉盡雙目凝視她,認真道:“跳脫的鬼精靈,你比誰都聰明可愛。”
盧月從記憶中抽回,笑對這個臉生的小姑娘道:“嗯,你也試試。”
小姑娘愣了一下,說:“太搶眼了,不適合我。”
盧月學著葉盡的模樣反問:“為什麼不能搶眼?”她花了幾秒鍾打量她的全身上下,道,“你很白,你的小腿都白到發光了,塗起來一定很好看。”
她留下這一句就踩著高跟鞋離去了。小姑娘望著盧月的背影默默地留在原地幾秒鍾,是啊,為什麼不能搶眼?可是媽媽告訴過她,初來乍到,要學會收斂鋒芒,不要事事為先,不要引起太多的注目,否則會吃虧的,爸爸用在半生的職場生涯中撞出來的經驗告誡她,一定要懂得明哲保身,做前排的兵太危險,做末端的兵太勞苦,中間的剛剛好,不會輕易被拿來犧牲。
爸爸媽媽總說,不求她平地青雲,隻希望她健康平安。
可是……可是……真的不甘心啊。
誰又規定特立獨行的人不能融入集體,誰又規定集體不能容納那個別的差異,如果,如果自己就是那個例外呢?在踏入職場之前,她也是個帶領同伴往前衝的領頭羊啊,她也是被老師和同學信任的好隊友啊。
她走進電梯裏,這個世界隻有她一人。
盧月姐這樣另類的人,也可以受到觀眾們的喜愛啊,她不同於尋常流水線似的記者,她大膽、幽默、俏皮,她就被集體認可了啊,那麼迅速,那麼輕而易舉。這不就是作為一個記者,最終極的目標嗎?
那自己為什麼,就不能也跟盧月姐一樣,成為那個例外呢?會不會有一天,整個鹿城都會誇:有一個叫盛聖的女記者,可愛又厲害。
她低頭看看自己的腳,明天,她也要穿上露趾的高跟鞋,給可愛的腳趾塗上自己喜歡的顏色。盧月姐的赤紅色很好看,但不適合自己。
要塗什麼顏色好呢?春天是新生,那就綠色吧,盎然的生機,她很喜歡。
盧月坐下,抬眼瞧見那女孩進入電梯,忘了問她的名字呢。她問鄰座的同事:“樓上年初新來的那小姑娘叫什麼來著?”
“盛聖,好像是這個名字。”
盛聖,嗯,下次見到她,一定多告訴她一句:“盛聖,搶眼的感覺很好,你要不要考慮試一試?”
第二天早上,盧月在電梯口碰到盛聖,正盤算著要不要把昨天想說的話補上,她下意識低頭看了眼盛聖的腳,欣慰失笑。
盛聖目光灼灼,果然等到了盧月的一句:“真的很好看,也很適合你。”
盧月先下了電梯,電梯門在完全關上前,她聽到背後傳來一聲:“謝謝你,盧月姐。”
她回頭,電梯已合上,不留一絲縫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