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第一人稱自述
今年是2003年,我13歲在一個鄉下就讀初二。家裏有爸媽弟弟,爸爸前幾天跟一個遠房舅舅去北方學習炸肉串和蛋糕手藝。剛好秋收結束了,媽媽就讓爸爸去了。爸爸走的時候沒有和我說,無征兆的今天早上上學還在,晚上爸爸就走了。
我喜歡爸爸,爸爸比媽媽愛我。媽媽罰跪的時候,爸爸會偷偷的抱起我。媽媽拿撕掉皮的風景樹藤條抽我的時候,爸爸會和媽媽吵架。媽媽不喜歡我,但她很討厭我。她會說父母吵架都是因為我,會和我說算命的說我前半生命不好,嫁了才能過得好。所以不是她不對我好,是我命就這樣。爸媽沒生弟弟前,總是打架吵架,我也不知道吵什麼,可能真的很多時候都是因為我。我不乖,我小時候體弱多病喝了很多奶,把家裏的豬都拿去抵押了。我吃包子,不給媽媽吃,媽媽凶我讓我吃完,我把餡吃掉了,皮丟了。我摔了碗,藏起來不讓家裏知道。鄰居告狀,媽媽不喜歡撒謊的孩子就打了我。
當然我很多時候還是很乖的,村裏出了名的。以後是個好媳婦的料。我很會幹活,父母幾點起來去田裏,我也幾點起來。中午休息,我還在廚房熬粥。晚上和爸爸最後回來。大夏天撿稻穀,穿個短袖或者背心,皮膚被割傷又好,好了接著割傷。晚上在小河裏洗澡的時候,刺痛刺痛的。但是我不疼,媽媽說了,今年我很賣力,稻穀收完了,給我買一身好看的衣服。班上的劉芳穿的碎花襯衫真好看啊,她長的白白的,襯衫搭牛仔褲,長長的馬尾,馬尾一點也不亂,頭發的顏色還是黑的。我要是買她一樣的碎花裙,我會不會也那麼的好看。隔壁嬸子開我玩笑,說我嫁不出去。我身上的皮膚又黑又粗糙,比她家老母牛皮膚還粗。臉上斑還多,天天一雙拖鞋,冬天穿鞋還不穿襪子,這樣嫁給誰哦。我那個時候沒想嫁人,我自己知道自己有多糟糕,所有的女孩子都是小花,我是賤命的小草。其實不開朗的,也不是自娛自樂,相反我很敏感,越自卑越敏感。所以被我媽媽說:小姐的身子丫鬟命,不是林黛玉天天哭哭唧唧。我死過,10歲生日沒過多久,爸媽又迎來一次爭吵。爸爸出去沒回來,媽媽在屋外罵的很難聽。我心疼媽媽,家裏有田螺。我做飯,把田螺肉一個個挑出來做菜給媽媽弟弟吃。媽媽回來了,遷怒我了。具體什麼忘記了,罵了打了。晚上我洗澡,穿上蘭蘭姐穿小的紅裙子。一個睡在床上,床旁邊是很多穀子,還有農藥,具體什麼不記得了,可能是敵敵畏。半夜我喝了,現在也不知道是一時氣急還是蓄謀已久。總之,沒死成,也算是瀕死。自己飄到了房頂,看著自己在床上吐拉……後麵想出去,打不開窗,再不知道第幾次吐的時候我神識回去了。可笑的是第二天我還是大清早起來做飯,當時也沒啥感覺,沒有絕望,沒有希望,活著熬著的意味吧。
我的弟弟比我小6歲,我真的很愛他。第一次見他是爸媽躲了一年的計劃生育,終於把弟弟帶回來了,我也不用在這個親戚家呆一陣,那個親戚家呆幾天。團圓了,我有爸爸媽媽弟弟,我好開心。弟弟軟萌軟萌的,很聽話,爸媽忙的時候,弟弟還小,我是不用下地的。隻要把弟弟照顧好,他很乖也不怎麼需要我照顧。不喜歡喝奶粉愛喝粥,小時候喂他吃飯,隻要我喂,他嘴巴就張開。記憶力都是鄰居說小娃娃不懂飽的,不要我那麼喂,可是我弟弟能幹3碗飯。記憶力也經常是我喂飯,鄉下都是邊吃飯邊逛的。時間長了,弟弟就成了跟屁蟲。我要去哪裏,他一定要去哪裏,我一般都帶著他,有時候實在煩了也不帶的。我是什麼時候嫉妒弟弟的呢?是那次家裏丟錢了,媽媽說我拿了,打了我要我硬承認拿錢,弟弟洗澡,口袋裏麵掉出來很多硬幣,媽媽沒說什麼的時候嗎?是我上小學,弟弟上幼兒園,家裏省錢,我天天中午跑幾公裏給弟弟送飯菜,弟弟和我說媽媽集市買梨給他吃,就買了一個,不讓和姐姐說的時候嗎?是過年爸媽弟弟3人去老家拜年,把我一個丟下好幾天的時候嗎?一盤子雞爪,一盤子魚,讓隔壁嬸子做的,多放點水,結凍可以多吃幾天。我舍不得吃,想和爸媽弟弟一起分享,每天吃點凍,等他們回來才一起吃的。
這些都是故事,從爸爸走後不團圓的開始,也變成了結局。說句不好聽的,至今,還不團圓。我沒想過,我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