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益再看下已經解鎖的輕武器裝備,這些同樣有些落後。
第一種型號是“刺刃”壹型步槍。
半自動步槍,槍長1.25米,槍重3.85公斤,有效射程800米,彈倉容量10發,槍口初速850米\/秒。
現在半自動步槍已經基本上不使用了,隻是拿來當做禮賓槍使用,根本沒有銷路。
第二種型號是“刺箭”壹型手槍。
槍長190毫米,槍重0.8千克,有效射程50米,彈容量8發,射速30發\/分,槍口初速420米\/秒。
這款手槍仍然有一定的使用價值,可對於現在來說,同樣不太實用了。
第三種型號是“刺鋒”壹型機槍。
輕機槍,槍長1.05米,槍重7.5千克,有效射程800米,使用100發彈鏈供彈,射速150發\/分,槍口初速735米\/秒。
這款輕機槍仍然不太適用了,基本上沒有銷售的價值。
李益翻了下坦克和裝甲車的情況,可以銷售的型號寥寥無幾。
第一種型號是“猛犀”壹型坦克。
算是一款中型坦克,全重35噸,裝甲厚度相當於220毫米均質裝甲,越野時速25千米,最大時速50千米,最大行程600千米。
裝備一門100毫米線膛炮,炮彈35發,戰鬥射速8發\/分,配有2挺機槍,機槍彈3500發,使用炮長瞄準鏡觀瞄。
這款坦克一樣存在不小的問題,裝甲厚度不夠,火炮威力不足,時速太慢,一係列問題注定了不能銷售出去。
第二種型號是“猛虎”壹型裝甲車。
是一款裝甲輸送車,全重12.8噸,全長5.5米,裝甲厚度15毫米,越野時速48千米,最大時速65千米,最大行程500千米,裝備有兩門機槍。
這款裝甲車也存在著問題,裝甲厚度不夠,時速太慢,航程太短,難以滿足大多國家的需求。
第三種型號是“猛獅”壹型火炮。
為牽引火炮,口徑130毫米,全重7500千克,最小射程3500米,最大射程20000米,射速5發\/分,炮口初速900米\/秒。
這款火炮不是自行火炮,射程太短,威力不夠,銷售的價值同樣不大。
李益看完後,都覺得沒有什麼銷售的價值,想要銷售出去完全不可能。
雖然李益覺得沒有什麼銷售的前景,但還是打包一起,準備征求下曼尼拉的意見。
曼尼拉作為軍火掮客,對軍火市場客戶的需求更為了解,不像李益隻是半路出家的軍火商,不太了解客戶需求。
曼尼拉正好也在裏維埃拉酒店,李益把他叫到了一個酒店的會議室。
隻是剛見到李益,曼尼拉有些幽怨。
曼尼拉很不爽,自己聯係了幾個客戶,都和李益簽訂了新的采購“天雷”係列防空導彈合同,沒有讓他可以插足進來撈一筆。
雖然他不知道具體的成交金額,想來金額也不小。畢竟都是軍火訂單嘛,沒有多少小金額的。
李益沒有理會曼尼拉的表情,說道,“我這裏有些武器裝備的資料,你幫看下有沒有哪些武器裝備有銷售的可能。”隨後把所有的資料都遞給了曼尼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