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妮,一名從小就流落在貧民窟的小女孩兒。她自打有了記憶以來就在貧民窟,每天做的事就是填飽自己的肚子,為此需要與老鼠搶吃的,畢竟老鼠也是會咬人的 ,所以芮妮身上常常有大大小小的淤青和傷疤。
貧民窟的生活艱苦,暗無天日,一個小小的7歲女孩兒在這隻能被分食。可是5歲起,芮妮就自己離開那個收養她的“紙箱”,憑借自己輕巧的體型和極快的反應去搶吃的。渴了就趴到密裏河旁攏水喝,累了就躺在一個黑暗的巷子裏席地而睡……
時間就這樣流逝著,直到7歲時一個陰沉的午後,一對穿著華貴的夫婦在芮妮常常偷麵包的店裏將芮妮認回,賜姓佩爾斯曼,保名芮妮(保下了名字),從此,芮妮有了一個不怎麼溫暖的家,但芮妮覺得很知足,她將自己的耐心展現給那對夫婦,收斂起在貧民窟的鋒芒,可那對夫婦並不在意,隻是覺得這個小孩長相端正(很難得,因為當時近親通婚是很正常的,所以多是畸形兒),又是自己的血脈,以此來聯姻是個不錯的選擇罷了。
芮妮深知在貴族家庭中,沒用的人會被厭棄,所以她常常早起幹活,哪怕父親佩爾斯曼-厄頓曾嚴厲告誡過她,禁止這麼做,母親佩爾斯曼-莫琳(冠以夫姓)也不滿的讓傭人搶走芮妮手中的清潔工具,將她帶到自己的房間中耐心教導:“芮妮,你不用去做這些,這些自有傭人做,而你需要的是學會靠自己獲取利益,讓自己壯大起來,可以反抗你的父親。”因為莫琳在沒嫁給厄頓前,是侯爵斯莫林卡-羅陌的嫡女兒,而當時的厄頓隻是小小的男爵,娶到侯爵的女兒是因為羅陌覺得厄頓是自己的學生,肯上進,才將16歲的莫琳嫁給了厄頓。婚後,厄頓就清楚的表明了不喜歡莫琳,而是喜歡一位平民彼西-蘭娜。
身為貴族大小姐的莫琳當然不會因為這種事情生氣,隻是從此往後兩人除了每兩周例行“公事”外,其餘時間都相敬如賓,哪怕去參加宴會也是一副不熟的樣子。
本來莫琳是不恨厄頓的,可是厄頓在看到莫琳沉默的接受情人的存在後便變本加厲,甚至在羅陌出資建造的佩曼莊園的後花園行苟且之事,密謀殺死羅陌,取代他,還讓莫琳撞見。
莫琳無比震驚、憤怒,可最後都化為冷靜,她誕下一名女兒,可當時的蘭娜聽到這個消息後趁著莫琳休息,將孩子打包扔進密裏河,讓男爵的孩子流落在貧民窟7年之久。
當莫琳知道這件事後,提著侍衛的劍貫穿了蘭娜的心髒,隨後將厄頓的子孫根一劍斬斷。此後,厄頓在佩曼莊園隻能敢怒不敢言,事事聽從侯爵女兒的話。二人的關係也從相敬如賓變成仇人。
芮妮聽完母親的自述,隻覺震驚,不可思議,但內心深處卻有什麼在破殼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