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旗沒想到再次見到林茂時,他顯得如此蒼老。頭發染上幾縷不容忽視的銀絲,皮膚粗糙,胡子拉碴,甚至還穿上了父輩那個年紀標配的粗條紋短袖。如果不是感受到了來自於他的強烈注視,安旗都沒有注意到這個“老頭兒”,更不會認出他就是林茂。
林茂朝安旗揮揮手,像一個多年未見的普通老朋友那般。安旗取下墨鏡,大步朝他走去。
“好久不見。”雖然極力克製,但語氣中仍有讓人難以忽略的緊張。
“林茂,好久不見。”
“真……巧”
“我不在這裏生活,隻是回來參加朋友婚禮。”安旗下意識開口解釋,自證自己不是刻意出現在他的四周,不是像過去那樣纏著他不放。
林茂上下打量了安旗一番,突然笑出了聲音,“參加朋友婚禮,豈不是要搶了新娘子風頭?”
安旗一怔,原本緊張到一直在發抖的手僵住,意識到林茂主動開玩笑緩和氣氛,便也跟著他哈哈大笑起來。
“來做伴娘嗎?”
“嗯嗯”
“夏雨的婚禮?”林茂一臉探究的表情。
“嗯嗯,你認識夏雨?”
“我是程前的伴郎。”
安旗的大腦飛快地處理眼前的這些信息:我是夏雨的伴娘,他說他是程前的伴郎,他的意思是最近A市結婚的人很多嗎?得出結論後,安旗立馬結話:“程前都要結婚啦?看來最近結婚的人還真不少呢。”
林茂像是嫌她笨一般,撇了下嘴:“來參加朋友婚禮,不知道新郎是誰?伴郎這邊可都是新郎的好哥們兒,伴娘不會是新娘子這邊拉來湊數的吧?”林茂笑眼如花,說著打趣安旗的話,卻也替她道出了實情。說起來安旗和夏雨,也隻是泛泛之交。在異地他鄉萍水相逢,得知彼此都來自A市,就加了聯係方式。兩人之間的聊天頻率甚至都趕不上過年過節安旗給導師發的那些祝福。沒想到上上周突然接到她打來的電話,臨時邀請安旗做她婚禮的伴娘。安旗猶豫了半分鍾還是答應了,許是因為兩年前初次相見時的安旗顯得惹人心疼,她是有心想讓安旗蹭蹭喜運。
得,喜運先不說,剛回來就撞見了六年未見的初戀。
等安旗意識到大概的前因後果之後,繞過副駕駛,打開了後座的車門,坐在林茂的斜後方座位,然後悶悶地關閉車門。夏雨電話裏交代過,她家小區的位置不好找,特意安排了一個朋友去機場接她。
“麻煩你了,還來接我一趟。”安旗客氣的說。
“不麻煩,A市你不常回來,夏雨也是關心你的安全。”林茂的語氣,平淡、疏離。
汽車緩緩啟動,安旗的思緒也飄向遠處。
安旗和林茂是彼此的初戀。剛認識林茂時,他才17歲,醫學院大一。彼時安旗法學院大三,大他三歲。她們在一起談戀愛的時間,一年五個月零七天。在一起時的甜蜜不必多說,分手的原因也沒什麼可聊的。因為沒有什麼原因,她們就這樣分開了。起碼從安旗的視角來看,這更像是一場鬧劇。於安旗而言,這場分手,是天災,是人禍,是晴天霹靂,更是不可抗力。
“安旗,安旗……”林茂喊著她的名字,語氣裏帶著不易察覺卻又不容忽視的急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