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城門失火 殃及池魚(3 / 3)

如此這般,在雙方私下裏協調未果的情況下,到了2003年,它們之間的關係,開始極度惡化,不可避免的暴漏在了公眾眼前,被廣大傳奇玩家所熟知。

然後,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裏,盛大公司和Wemade公司大打口水仗。可謂是刀來槍往,針尖兒對麥芒,誰也不讓誰,誰也說服不了誰。Wemade公司說,盛大公司拖欠它每月應得的分紅;而盛大公司則說,這是因為私服的問題,每月的收入急劇下降,沒辦法付給它分紅。反正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把不明真相的圍觀群眾,搞得雲天霧地,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就隻知道它們鬧矛盾了。

不過,你鬧矛盾就鬧矛盾唄,誰都管不了,也不想管,可是你幹嘛要犧牲玩家的利益!!!

要知道,私服可不是想搞就能搞的,你必須得有遊戲的服務器端才行。而遊戲的服務器端,是那麼簡單就能弄到手的嗎?很顯然,絕對不是。

就舉幾個例子吧,號稱最高在線人數超過80萬的傳奇,毫無疑問,絕對是當之無愧的傳奇。但是!你要知道,後來的夢幻西遊,和DNF(地下城與勇士)的最高在線人數可是超過了200萬啊!你聽說過夢幻西遊和DNF,有私服嗎?沒有吧。

80萬和200多萬,僅僅是從這兩個數據就能看出,開夢幻西遊,或者是DNF的私服,絕對要比開傳奇的私服更賺錢,而且是賺得多得多,最少都應該有兩倍!

那麼,問題出來了,為什麼就沒有人開夢幻西遊,或者是DNF的私服呢?是因為沒想到嗎?很顯然,這根本就是在扯淡,是絕對不可能的。既然能想到,卻沒有人能做到,那麼,理由就隻剩下一個了:他們搞不到夢幻西遊,或者是DNF的服務器端!至於法律問題,很顯然,在巨額財富麵前,而且還是唾手可得的巨額財富,法律已經阻止不了大多數人了。

馬克思說過:“如果有10%的利潤,資本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資本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資本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資本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資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

所以說,如果不是有什麼特殊的原因,那麼,網絡遊戲的服務器端,是絕對不可能被外人搞到手的。而傳奇的服務器端之所以會泄露,很顯然,絕對是因為,正在吵架,打得不可開交的盛大公司,和Wemade公司。肯定是由它們其中的一家公司,故意泄露出去的!

雖然林風不敢確定,到底是哪家公司,故意泄露的,傳奇的服務器端,但是關於盛大公司和Wemade公司之間的矛盾,他卻知道是誰理虧。

就個人來說,林風更傾向於是Wemade公司理虧。畢竟,傳奇發展得實在是太快了,太能賺錢了,出乎了所有人的預料。雖然林風沒有確實的證據,他也沒有那個能力去搞到證據,但是,這並不影響他做出,最符合實際情況的判斷,因為他懂得換位思考。

打個比方,如果你在一開始就知道,傳奇肯定會火,而且還是大火特火,那麼,你會隻要30萬美元的版權費嗎?你會隻要27%的分紅嗎?想來,隻要是腦子正常的人,都不會願意。

畢竟,傳奇會大火特火,就代表著,它是賣方市場!根本就不愁會沒人代理!如此想來,在知道了傳奇的運營情況之後,Wemade公司肯定會不甘心,它肯定會想方設法的提高分紅比例。而盛大公司呢?很顯然,它肯定不會乖乖就範。

畢竟,白紙黑字,受法律保護的合約都已經簽好了,哪兒能你說提價就提價啊。盛大公司又不是軟柿子,肯定是不會答應的。

於是,雙方的矛盾,就這樣不可避免的出現了。這個矛盾,根本就沒辦法調和。

Wemade公司,覺得是自己吃了大虧,想要拿回一部分損失,這是人之常情。不管是誰遇到了這種事兒,都會這麼想,也都會這麼幹。而盛大公司,則是覺得自己占了便宜是應該的。因為在簽合約的時候,雙方是完全自願的,既沒有欺騙,也沒有強迫。在這種情況下,誰占便宜,誰吃虧,就要看各自的眼光了。很顯然,是橋哥的眼光更勝一籌,盛大公司賺了個盆滿缽滿,都快漫了。。。。

所以說,雙方的想法和行為,是必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可以理解,並不代表著可以原諒!因為它們之間,長達幾年之久的較量,最後傷害的,是無辜的玩家啊!!!(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www.qidian.com,章節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