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哥布林雜種(1 / 2)

疼,銳利的疼。

這是陸遠醒過來後的第一個感受。

周圍是間滿是馬糞味兒的馬廄,他兩個手腕各被一條鐵索拴住,吊在一個木架上,姿勢像隻要起飛的鳥。

健壯的上半身橫七豎八布滿鞭痕,淺的鞭痕已經結痂,但深的鞭痕開始破潰流膿,一群蒼蠅圍著他“嗡嗡”亂飛。

而遭到這樣的對待,僅僅是因為他看了農場主的女兒一眼。

隻是一眼,那些人就想讓他死!

陸遠不是這個世界的人,而是來自藍星,一場意外讓他離開原來的人生,重生為這個世界的一個嬰兒,至今已經過去十八年零三個月。

從學會這個世界的語言時起,陸遠就知道自己和別人不一樣,人們叫他“巴斯耐德”,而這個詞的意思是雜種。

這和他的母親有關。

他母親是教區的一名醫官,一次隨軍出征,途中受到哥布林的襲擊,和主力部隊失散了。

他母親失蹤了八個多月,回來後不久就生下了他,因此人們都說他是哥布林打的種。

陸遠知道自己和哥布林沒關係,放眼整個岡巴克圖,他的相貌都排得上號,身高也接近一米九,和那些醜陋矮小的生物沒任何相像的地方。

他身上能和哥布林扯上點關係的隻有一個,十歲時,他那裏就趕上了成人大小,十五歲時,城裏最強壯的男人也不願和他一塊上茅房。

這點經過人們口口相傳,成了他是“哥布林雜種”的鐵證,說他是天生的穢種。

陸遠追問過母親他生理學上的父親是誰,但母親直到鬱鬱病死,一個字也不肯提。

那年他才十二歲,母親臨死前把他托付給一個表親。

表親不願要他這個累贅,轉手把他賣給了奴隸販子,奴隸販子又轉手把他賣到了這家農場。

好在他的身體從小就比同齡人健壯,十二歲已經長得像十六歲,農場主花十三個銅子買了他。

為活下去,陸遠像牲口一樣幹活,每天完成的農活比五個人加起來都多。

除了能吃苦,他還堅持做一個有談吐和有禮貌的人,教養比那些受過教育的貴族子弟都好。

不管誰遇到困難,他都積極幫忙,當成那是自己的事。

這些努力沒白費,人們對他越來越友善,很少再有人再當麵叫他雜種,他也一度覺得自己已經擺脫“哥布林雜種”的標簽。

直到今天,殘酷的現實朝他潑了一頭冷水。

隻是因為他看了眼文茜小姐,就被人造謠想圖謀不軌,農場主莫斯連問也沒問,就把他吊起來抽得昏死過去。

他根本就不是主動去看文茜的,文茜確實很漂亮,白皙的皮膚,大大的眼睛,但身為奴工,避免看雇主是常識。

是監工弗萊德說,大家快看,文茜小姐去喂馬了。

他才抬頭看了眼,沒想到會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

陸遠忍著疼痛回想這些時,馬廄的門“吱”一聲開了,一個身材細長的年輕人走進來,是監工弗萊德。

“弗萊德監工,你知道這隻是誤會,我對小姐沒有半點邪念。”

陸遠想把事情解釋清楚。

弗萊德冷著臉瞥了眼他,拿起旁邊的皮鞭又狠狠抽了他兩鞭子。

疼痛直衝腦頂,陸遠咬牙忍耐,不說話了。

弗萊德有個堂哥在西城當治安官,一向不把他們這些農工當人看,說得越多挨打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