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爺知道的東西很多,凡是他走過的地方,你問他什麼事,他總是知道的。阿爺說,人有眼,有腿。眼睛是用來看的,看這世間萬物生生不息;腿是用來走路的,世界這麼大,隻有自己親自走走,才能知道更多的東西。
我記事的時候,我七歲,阿爺七十二歲。
我出生的時候十分瘦弱,許多老人說,這孩子怕是養不活了。阿爺不說,阿爺沒說,有阿爺在,我才不會像那些老人說的那樣。
於是啊,阿爺看著我從一個尚在繈褓中的嬰兒到姍姍學步,看著我從羊角辮到小馬尾。看著我一點點長大。
我卻什麼都不知道。
我的阿爺,他隻上過三天學。阿爺見證了我的成長,在過去那麼久,那麼幾十年沒有我的時間裏,我不知道阿爺如何習得字,如何學的醫,如何從一個成分不好的舊地主成為現在人人稱讚的“老神仙”。
我沒有問,我不想問。可我知道,這其中,夾雜了太多的汗水與淚水,夾雜了太多難以言表的心酸。
我叫南今,是一個幼時有個很好的阿爺陪伴的小姑娘。
我喜歡望天,望天上的星星,望天上的鳥,望天上的雲。我總是在想,世界是什麼樣子的呢,是不是真的有老天爺。如果有的話,我就請他多多保護我的阿爺,等我長大了,我也可以保護阿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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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爺好像很不喜歡拍照,每次生日去照相館拍照,我總想拉上阿爺。他卻隻是笑笑,用他粗糙的大手摸著我的腦袋,說,囡囡去照吧。
阿爺說,給囡囡照得漂漂亮亮的,給阿爺看看就好。
我沒有看過阿爺的照片,不管是照相館裏留下的老照片,還是父母的諾基亞裏麵,都沒有見過。
我想,反正阿爺在我身邊,反正我每天都能看到阿爺,有沒有照片,好像也沒什麼大礙了。
一年,又一年。
我終究是沒有留下阿爺的一張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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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小學,也就沒有幼兒園的自由了。
我下了學,總是拐進阿爺那裏,找他說話,纏著阿爺給我講故事。
磨磨蹭蹭,不想回家。
我討厭寫字,更討厭練字。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上小學了。也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要練字了。
從那時起,小書店裏賣的,十塊錢一本的字帖,就成了我最討厭的東西。
“寫完,這一頁沒寫完不許出去。”
這一句話,也就成了給我耳朵磨繭子的利器。
一張方方正正的小鐵桌,方方正正放在院子裏。
一抬頭,就是別的小孩子玩耍的身影。
一抬頭,就是旁邊站著的,盯著我寫字的母親和哥哥。
我不知道為什麼我要寫這麼多的字帖。
我想出去玩。跟和我同歲的其他孩子一樣。
跟我那些,不算朋友的朋友。
滿大街瘋跑,這裏玩,那裏玩。
人總是有煩惱的,小孩兒煩學習,大人煩工作。我煩寫字。
被拘著寫完一頁字之後,我終於被放出門了。
我找到阿爺,跟他抱怨。阿爺,我不想寫字。
阿爺在和他的老朋友門打撲克牌,我就搬個小凳子,坐在阿爺旁邊。
我伏在阿爺的膝蓋上,跟他念叨。
阿爺笑著,囡囡不想練字呀,阿爺也沒辦法,阿爺沒有你媽媽厲害。
但是阿爺答應囡囡,囡囡寫完字了,阿爺給囡囡買糖吃,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