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家的三間新房,是土坯打起,上鋪粗瓦的,因是嚴老爹去世前一年新蓋的,要算在分家的家產裏。

嚴之默和姚灼夫夫顯然不會在這裏住,故而折算八兩銀子,嚴老大需分出來四兩,也就是四千文。

嚴家還有五畝田地,三畝中等田,每畝市價八百文,兩畝下等田,每畝市價五百文,合計三千四百文,也當對半分。

嚴之默主動提出不要田,隻管折算成銀兩。

村戶人家都以有田有地為榮,這才是立身之本,嚴之默對此十分清楚,但著實瞧不上嚴家的地。

知道這幾畝地最近幾年收成都不好,還不妨等掙了錢,買幾塊上等田。

如此,便又是一千七百文。算上房子折算的四千文,一共五千七百文。即五兩七錢銀子。

村長隻管讓嚴之默伸手要錢,劉春華哪裏肯?

當即又往地上一坐,也不管丟不丟人,便開始捶地撒潑。

“五兩多銀子!這是要我們一家老小的命啊!我從嫁到嚴家,哪裏見過這麽多錢!”

當著村長的麵,劉春花不敢說什麽渾話,隻管一味叫喊沒錢。

村長對劉春花的脾性再了解不過,也知道讓嚴老大家一下子拿出五兩多銀子的現銀,不太可能,當即一揮手。

“無妨,沒有銀子,就搬東西!餘下的簽欠條,按手印!”

當即便盤點起嚴老大家的家財物件,什麽衣箱、水缸、木盆、菜刀,凡是能分的,甭管是不是舊了點,通通算上。

最後算出來搬走的東西折算五百文,劉春花又恨恨地摸出來一個小小的銀角子和兩吊銅錢,湊出來一千二百文。

如此五兩七錢,就算給了一兩七錢,嚴老大還得簽個四兩銀子的欠條!

嚴之默拉著姚灼,在一旁冷眼瞧著。

村長給出的結果,與係統替他計算的分毫不差,因此他知道村長未有偏頗。

五兩多銀子,若用現代思維來看,實在少得可憐,但總比沒有強。

至於沒錢就分東西的結果,嚴之默也早有預料。

畢竟在村子裏,麵朝黃土背朝天,一年到頭都餘不下二兩銀子。

大多數時候,還是以物易物的交易居多。

在這裏,活物如雞鴨豬牛,器物如一口水缸,都屬於財產的一部分。

嚴家沒富裕到養得起豬,買得起牛,隻養了一些雞,還剛孵出一窩小雞仔。

這窩小雞仔自然也被村長記到了紙上。

嚴老大在一旁直咬牙,劉春花好歹是從地上爬了起來,但還是心疼得直跺腳。

可又不得不把分出來的那些屬於嚴之默的東西,都搬上了村長做主,從村子裏別人家借來的板車。

更別提,在嚴之默盯著嚴老大給欠條按手印的時候,姚灼還在村長的注視下,用衣服兜走了那窩小雞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