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雀正式接任風華穀穀主位後,風衣端出了一個做工小巧的盒子,打開來,裏麵是一顆黑色狀的藥丸。
明雀心想,該不會是什麼控製人的藥吧。
自己當都當了,不應該啊。
風衣說道:“這是一枚積攢著十年功力的藥丸,你每個月服用一顆,連續服用完六個月,就相當於擁有平常人六十年的功力。”
“這麼神奇?”
不會爆破血管吧。
“如果服用過多身體會承受不住,造成血脈逆轉。”風衣將藥丸遞到明雀麵前,“也隻有風華穀,才有如此的藥丸。”
明雀二話不說接了服下,他反正是一無所有,就算想要害他,可以直接害了,那還用得著費那麼多彎角。
再說,他和風衣接觸短短的幾日,發現這人,明雀想到一個形容詞,叫做風華,一個風華般的男子。
而且這個男的隻比自己大上那麼幾歲。
明雀服用完了後,身體也沒感覺到什麼異常,他不解地看向風衣,說道:“沒感覺啊。”
風衣笑笑:“就算藥物再神奇,哪有這麼快發揮功效的。”
半個時辰後,明雀興奮地哇哇叫喚:
“哇塞,這凳子居然被我的掌風劈碎了。“
一個時辰後,明雀興奮得快要滿地打滾了:
“這輕功,這速度,太快了。”
明雀記得風衣的輕功相當厲害,他甚至看不清他是怎麼動作的,幾乎就是一眨眼便不見的,而他自己在服用藥丸後,雖然離風衣的境界相差甚遠,但比起明雀之前的功夫,進步那是一個神速。
風華穀中高手如雲,明雀相信,自己要是真服用完那六顆藥物,比肯定比高手還要高手,那是高高手了。
明雀在風華穀待了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內他的武功進步神速,原先受傷的地方也已經全部愈合。加上服用風華穀特有的獨門秘方,倒是沒有留下疤。
明雀自始至終牢記著父親臨死前的話,他要去尋找九大神器,並且找出九宮閣被滅門的真相。
風衣,劉一劍,江明遠,羅方義,江明近,花劍影等風華穀中人陪著明雀前往,當然,除了以上這些人之外,明雀還帶上了一隻胖田鼠。
於是乎,七人一鼠的怪異組合在某個午後出了風華穀。
一連行了三日,這天。
七人來到了一片樹林子裏,看看外麵的天色,幾人準備晚上的時候留在林子裏過夜。
林子裏水果,動物比較多,倒也不怕餓著。
七人中,江明遠和江明近是兩兄弟,武功實屬上乘,劉一劍和羅方義主要負責打雜的工作,也是七人中唯一不會武功的。
七人選了林間一塊靠近溪水的地方搭建了一個搭帳篷,江明遠和江明近兩兄弟打了幾隻野兔子,捧回一堆能吃的野果,劉一劍和羅方義負責拾柴火。明雀則是負責看著大家的一堆東西,至於風衣,倒也沒人想到會讓他做些什麼。胖田鼠,那就更不用說了。
柴火和食物具備,明雀拿起一隻新鮮的兔子,去除裏麵的內髒,把外麵濃密的兔毛拔了,放在溪水裏麵清晰。
洗完後用一把匕首把兔肉割成一塊塊,放到燃氣的柴火上去烤。
江家兩兄弟帶回來的食物多,兔子打了三隻,野雞打了六隻,江明近會捕魚,下水後從水裏捕到了五條活蹦亂跳的魚。
這些吃的東西,加上他們每個人身上帶的幹糧,一頓是吃不完的。
“全烤了吧,先把魚吃掉,吃不完的兔肉和雞肉,到時候打包帶走,明天還不知道有沒有這麼多吃的。”明雀說道。
眾人聽了明雀的話,覺得有道理。
打獵回來能吃的東西全部吃了,不能吃的,他們用油布包包好,留著下一頓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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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