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網址: 這件案子其實很簡單。
就是武協人員錯把黃大發當成了搶劫犯的同夥給一同抓了起來。
理由有兩點:
第一,黃大發的“形跡可疑”
在案發後,武協所的報案人員一定會詢問銀行,在他們眼中有沒有什麽可疑人員。
銀行會不會把黃大發多次取款的問題當成可疑人員彙報給辦案人員?
答案是一定會。
因為在銀行的眼中,黃大發就是刻意找茬。
為什麽會這麽說?
因為他們要是真的把黃大發當成急需辦理業務的特殊人員,就不會讓他三番五次的前往銀行取款。
第二點則是劫匪放了黃大發的行為,也很有可能會讓黃大發成為劫匪的“同夥”。
按照正常的流程,武協在確定懷疑對象後,首先是走訪調查。
黃大發有明確的事由,隻需要驗證該理由是否真實即可。
他還有戶口管轄地武協人員開的證明,隻需要那位開證明的警察也可以驗證他事件的真實性。
為什麽會直接帶隊去醫院抓人呢?
就是因為被某些人某些錯誤的言論給“誤導”了。
還有一些反映武協機關存在問題的話,由於怕被和諧所以不便體現。
既然黃大發是無罪的,那就應該改判無罪才對。
七月十三號。
距離黃大發被一審判決並關押的第四百零八天。
一紙無罪判決書被送到黃大發的懺悔所。
早上十點鍾,
黃大發坐在懺悔所傳訊室,有關部門則是為他宣讀這一判決書。
聽著判決書上的內容,黃大發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無罪了??
依稀記得他剛被抓起來那會,有人員問他其他劫匪的下落。
雖有些茫然,因為他根本不知道那些劫匪是誰。
解釋無果,在最後的關愛下隻能如實坦白自己的罪行。
如何計劃的、怎麽聯係的,事成後又是怎麽離開的。
人員是誰?
黃大發不知道,隻知道他們是自己在網上結識的網友,分別是:
A、B、C、D…
原因嘛…
因為自己父親在醫院沒錢治病,這才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產生了邪惡的想法。
這合理麽??
你認為不合理?
你認為不合理沒關係,其他人認為合理就行了。
在黃大發被無罪釋放的第二天,有關部門就黃大發的問題專門成立了一個調查小組,隻因為黃大發的問題太嚴重了。
當時這起搶劫案可是轟動了整個南河省乃至全國。
你想想。
在和平年代發生了搶劫案,能不轟動麽?
現在好了,主謀被無罪釋放了,這又算怎麽回事?
還有一個問題。
主謀無罪了,其他劫匪又有沒有罪呢??
不放心的省高院又將案件發揮重審,指派異地武武協局重新調查6.12大案。
讓他們慶幸的事,整個案件也隻有黃大發一人是無罪的。
要是都不是罪犯,那就真成笑話了…
不過,有關部門的責任那也是逃不掉。
由於案件太過於敏感,不在本書體現…
七月十五號,黃大發帶著孩子及父母帶著錦旗前往魔都。
一家四口一見到李晨便立刻跪下了。
李晨和其他律師見狀則是急忙將這些人攙扶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