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零八、案件改判無罪,黃大發的訴求(1 / 2)

最新網址: 這件案子其實很簡單。

就是武協人員錯把黃大發當成了搶劫犯的同夥給一同抓了起來。

理由有兩點:

第一,黃大發的“形跡可疑”

在案發後,武協所的報案人員一定會詢問銀行,在他們眼中有沒有什麽可疑人員。

銀行會不會把黃大發多次取款的問題當成可疑人員彙報給辦案人員?

答案是一定會。

因為在銀行的眼中,黃大發就是刻意找茬。

為什麽會這麽說?

因為他們要是真的把黃大發當成急需辦理業務的特殊人員,就不會讓他三番五次的前往銀行取款。

第二點則是劫匪放了黃大發的行為,也很有可能會讓黃大發成為劫匪的“同夥”。

按照正常的流程,武協在確定懷疑對象後,首先是走訪調查。

黃大發有明確的事由,隻需要驗證該理由是否真實即可。

他還有戶口管轄地武協人員開的證明,隻需要那位開證明的警察也可以驗證他事件的真實性。

為什麽會直接帶隊去醫院抓人呢?

就是因為被某些人某些錯誤的言論給“誤導”了。

還有一些反映武協機關存在問題的話,由於怕被和諧所以不便體現。

既然黃大發是無罪的,那就應該改判無罪才對。

七月十三號。

距離黃大發被一審判決並關押的第四百零八天。

一紙無罪判決書被送到黃大發的懺悔所。

早上十點鍾,

黃大發坐在懺悔所傳訊室,有關部門則是為他宣讀這一判決書。

聽著判決書上的內容,黃大發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無罪了??

依稀記得他剛被抓起來那會,有人員問他其他劫匪的下落。

雖有些茫然,因為他根本不知道那些劫匪是誰。

解釋無果,在最後的關愛下隻能如實坦白自己的罪行。

如何計劃的、怎麽聯係的,事成後又是怎麽離開的。

人員是誰?

黃大發不知道,隻知道他們是自己在網上結識的網友,分別是:

A、B、C、D…

原因嘛…

因為自己父親在醫院沒錢治病,這才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產生了邪惡的想法。

這合理麽??

你認為不合理?

你認為不合理沒關係,其他人認為合理就行了。

在黃大發被無罪釋放的第二天,有關部門就黃大發的問題專門成立了一個調查小組,隻因為黃大發的問題太嚴重了。

當時這起搶劫案可是轟動了整個南河省乃至全國。

你想想。

在和平年代發生了搶劫案,能不轟動麽?

現在好了,主謀被無罪釋放了,這又算怎麽回事?

還有一個問題。

主謀無罪了,其他劫匪又有沒有罪呢??

不放心的省高院又將案件發揮重審,指派異地武武協局重新調查6.12大案。

讓他們慶幸的事,整個案件也隻有黃大發一人是無罪的。

要是都不是罪犯,那就真成笑話了…

不過,有關部門的責任那也是逃不掉。

由於案件太過於敏感,不在本書體現…

七月十五號,黃大發帶著孩子及父母帶著錦旗前往魔都。

一家四口一見到李晨便立刻跪下了。

李晨和其他律師見狀則是急忙將這些人攙扶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