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明,我之所以寫下這本書,是因為我不想把自己二十多年來的人生經曆,即人生中醞釀出的短淺思考給輕易忘卻。
換句人話說,就是如果我哪天忽然暴斃殞命,我尚存於世的親人或朋友,可能在這本書裏看到我想說,卻沒有說出口的話。
比如我對父母的看法,對朋友的想法之類。
說實話,到這裏,我都還沒明白自己究竟想寫點什麼,我隻知道,第一章我想寫我的父母,起因,是我看到了自己孩童時期寫過的關於父母的小作文,覺得有趣,並且想要用成年人的角度,重新描述這兩個對我影響至深的人。
沒錯,這或許就是我寫作的內容,我想以成年人的視角,回看自己小時候的經曆,以及回顧那些原本習以為常,但後來發現其實另有趣味的人和物。
大概就像是如今看到一首曾經熟背的古詩詞時候,忽然理解了其中美好和文字所代表的含義一樣。
人這一生總在成長,高中時段,過於密集的課業壓力和考試頻率讓我無暇思考自己的人生,而到了相對閑散自由的大學後,我就自然地開始回憶和總結,這麼多年以來的人生究竟得到了什麼東西。
說起來,其實也就是某種來自當代大學生的無病呻吟,也算是我這個敏感且多愁善感之人的一麵之詞,總之,這本書裏的任何道理,都不是真理,而隻是我所認為正確的事情。
我寫下的所有事情,也隻不過是某一天,甚至某一分鍾裏的我所想的角度,或許幾分鍾或幾十年過後,我又會有新的想法,到時候回看這些內容,一定大有趣味。
大學裏無數個夜晚,我躺在床上,思考如果第二天早上我再也沒有醒來,世界會發生怎樣的變化。
很顯然,這隻限定在和我有關的人們身邊,我隨即意識到這會帶來父母親人的悲痛,同學和友人的驚訝,並且這些可能出現的畫麵,深深刺激了我,讓我決定不“輕輕地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
我想用筆在這個世界上留下屬於我的痕跡,而且不是考試試卷上的做題痕跡,是真正帶著我的思考和記憶的文字。
這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但我會堅持做下去。
都說人活著總要有所追求,在這個世界,如果我還有什麼追求的話,大概就是能寫下一本真正屬於自己的書。
我以前試圖寫一本奇幻小說,隨後在其中加入自己的人生經曆,就當做自己的人生總結。
但我很快就意識到,我的寫法和劇情已經完全偏向於爽文節奏,再也無法用我平淡人生作為原本,加工出精彩刺激的情節。
所以,寫小說是寫小說,寫自傳是寫自傳,兩邊都得進行。
小說是那個夢想中的我,如同天降的主角,強大冷酷卻善良,奇遇不斷,美女香車,金銀珠寶,蓋世英雄。
自傳裏的我,是平凡的楊秉穎,是一個普通人身上發生的故事,其中也有喜怒哀樂和精彩紛呈,不夠奇幻,不夠爽快,但是,這就是真實的人生。
這是真正屬於我的故事,一個真實的故事。
現在,我拿起了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