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坐了多久,反正酒是喝了不少。趙承誌還是按耐不住,決定跟對麵的聊聊天,畢竟兩個幹坐著不聊天也不是個辦法。雖然摻雜著音樂,還是想聊聊。
“以前讀書的時候總覺得玩樂隊的真酷,那種舞台上張揚自信的感覺一直都是我向往的感覺,我記得初中時候我們學校有一隻樂隊,我記得有一個女孩是打架子鼓,那姿勢是真的酷,每次打起來那真是自信張揚,有兩個男孩子彈吉他,其中一個是學校晚會主持人,另一個高高瘦瘦戴眼鏡,我們那個年代流行殺馬特,可殺馬特似乎沒有流行到這幾個男孩身上,白白淨淨高高瘦瘦那個一直是她的最愛,每次走在路上都忍不住多看幾眼,當時就覺得這世上怎麼會有這麼完美的人,又會彈吉他又會長得帥氣安靜內斂,這支樂隊承包了我初中三年的青春,哦對了,這隻樂隊還是校籃球隊的成員,那個時候每次他們一出來打籃球把我們一到四樓的所有女生,當然也有男生都吸引出來了,那姿勢是真的酷到不行,技術又好,記得有一次縣城學校聯誼塞,幾所學校輪番來我們學校打籃球,每場他們必上,那真是青春飛揚,那時候是我第一次接觸籃球,也是因為他們我才開始關注籃球,以至於到現在我都覺得他們是我見過的最厲害的球隊,後來高中大學都有碰到更厲害的球隊,但總覺得沒有那麼厲害,每次打籃球那個女架子手就在場邊端水替他們擦汗,他們很自然而然得就低下頭給她擦汗接過她遞過來的水,那時候真的是羨慕她可以這麼近距離的接觸他們,也很羨慕他們之間的友情,那時候就想究竟是怎樣優秀的女孩子才能混進他們的圈子裏呢,後來聽說是幾個家庭條件比較好的從小一起長大的發小,聽到這樣對這個樂隊的友情更加羨慕。那時候我就有個夢想,既然我打籃球不行那也許改走做裁判的路是不是也可以離他們更近一點?我記得當時正流行玩QQ,我的第一個QQ的Q名就叫做‘籃球女裁判’,可惜終究不是一個圈子,最終三年我都沒有得跟他們說上一句話,我甚至都不知道他們叫什麼名字,隻能享受每次他們走到旁邊時心跳加速的感覺。所以現在出社會了,總是很羨慕那些閑暇時光三兩好友聚一起喝酒玩音樂的友誼。可惜我沒有這才能隻能當觀眾。”
陸修錦聽了隻是笑了笑。
“我記得我姐跟我說過你初中時代曾經攢了一個學期的零花錢去買了一個電子琴。”
“我去,陸小慧這都跟你說,她都還記得啊。”
“她說這是她見過你做得最堅定最瘋狂的一件事,從沒見過你對一件事如此執著,所以印象深刻,後來怎麼不繼續了?”
趙承誌跟他碰瓶然後悶了一口。
“後來琴被我媽以160塊賣了,我記得我當時花了差不多七百塊買的琴,她說,反正你又不玩,也不會玩,我們鄉下玩這些沒有用,我媽向來強勢,琴賣了也不跟我說一聲,那時候我是第一次鼓起勇氣質問她為什麼賣我的琴,得到的竟是這種答案,可她不知道,這個琴承載了我青春時代的音樂之夢。我的音樂之夢就這樣子被掐斷了。從那之後我家再也沒有出現過樂器。唉,若是以後我生孩子,我一定會讓我孩子學習一種樂器,他喜歡做什麼隻要是健康有益的我都不會阻止,也不會擅自動我孩子的東西。後來就連打籃球也僅限於做場外觀眾了,那時候心裏執拗的覺得我不配,已經再也沒有機會融入他們了。”
陸修錦笑了笑,沒想到自己一個平常普通的愛好,竟跟趙承誌的整個青春美好記憶息息相關。他之所以知道趙承誌買了琴,是因為在今年新年的時候,她的發小從北京回來,順便過來找她烤火聊天,他也在,聊著聊著,就聊到了他當年玩音樂的事,陸小慧就笑著說:“你可是當年好多女孩子青春呢,就連我閨蜜當年對你們樂隊的迷戀程度都驚掉了我的下巴,為了追隨你們,她攢了整整一個學期零花錢買了一個琴,這是我認識她以來她做得最瘋狂的一件事,在當時她的眼裏,你們這支樂隊就是一個神話。”
當時陸修錦一猜就猜到這個陸小慧口中的閨蜜應該就是趙承誌,當時新年趕往縣城的時候陸修錦還示意她看了陸小慧的發小,看看她還記不記得她的少年偶像,結果趙承誌竟然一點記憶都沒有,仿佛見到一個從未見過的人一樣。現在看來,她當時迷戀的並非是那個人,而是那種友情和玩音樂的光環,她甚至連樂隊隊員的名字都不記得,更不用說這些人來自哪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