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的真實經曆,對於往事我不太願意提及。
思前想後還是寫出來以警示大家,如果以後能拍成電視劇最好。
我今年32歲,在去緬北之前是一家網絡公司的中層。
沒錯,28歲就混到了中層,拿著3萬的月薪,年底還有20萬的分紅。
可能大家都很奇怪,像我這樣收入的人怎麼可能去緬北呢?
我從小出生在富裕家庭,從來沒吃過苦,大學讀的是211\/985,怎麼來看我的人生也不應該和緬北扯上關係,但是它還真就扯上了。
這一切都是因為我的前女友小紅,小紅是我在一個相親活動認識的,人長得很漂亮,有點像韓國的IU,可是我們隻相處了一個月,她就突然消失了。
在消失之前她是一個普通白領,家境據她介紹應該還不錯。
我聯係了好幾天都聯係不到她,但是她的微信簽名倒是換了好幾次,都是一些勵誌的。我想可能是他故意不回我信息,以為雙方不合適。
可就在她消失一個月之後,我突然收到了她的微信,她說她在國外呢。
之前沒告訴我是因為她欠了很多信用卡債,在老鄉的介紹下出國做一個高薪的工作,她沒有辦法,不得悄無聲息的離開我,現在她在這邊工作很穩定,月入3萬,希望我也能去國外和一起打拚。
我看完這個短信,說實話首先想到了能不能是騙子。當時的國內也有了一些被騙到東南亞搞電詐的報道。
於是我問她你在哪個國家,這個國家靠不靠譜,她說很靠譜,她在新加坡,這裏是亞洲四個發達國家之一,社會治安也幾乎是全亞洲最好的,犯罪率是最低的,來這裏打工你就放1萬個心好了。
我輾轉反側了一晚上,說實話我在國內好好的,沒有必要去外麵冒險,可偏偏我當時已經30歲了,小紅是我非常中意的女人。
如果在新加坡比國內賺的還多,那出去也沒什麼。但問題就在於小紅說的到底是不是真話,我想來想去還是算了吧,等等再說。
也許是天注定吧,就在我拒絕小紅後的3天後,我所在的網絡公司出事了。
公司的兩個創始人在會議上大打出手,一個是董事長,一個是總經理,一個是一把手,一個是二把手,他們的股份差不多,董事長能比總經理高出一些,所以是實控人。
打架之後的第二天,總經理不來了,據說是和董事長一方達成了協議,將股份套現走人了。
而大家都知道我是總經理的人,從那天開始大家都是躲著我走,董事長看到我也是一臉嚴肅,我知道自己的好日子沒有了,即使沒人主動辭退我,我也得走,不然雖然拿著高薪,但真的很不舒服。
辭職後的我,想到了小紅,主動打了電話給她。
小紅在電話那邊很忙碌的樣子,她說你大學是學計算機的,到這邊搞技術工作,一個月5萬工資,年終分紅也有幾十萬。
小紅之後給我發來了這個新加坡wage公司的網站鏈接,還有辦公環境照片、宿舍照片、食堂照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