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暗的夜晚與吵鬧的城市真是絕配。這是A市,是一切夢開始的地方也是結束的地方。一位少年站在路燈下抽著煙,他輕吸一口,尼古丁的味道散發開來,他咳嗽幾聲。這位少年名叫朝珂,錢塘街臭名昭著的混蛋,高考前還是一位普通的學生,之後便一路鬼混。靠在路燈下的他顯得十分挺拔,看著像個180大漢。他背後隱隱有聲響,一轉頭便有巴掌打了上來,但慶幸的是打在了杆子上“小兔崽子,還敢抽煙了,看你叔我不打死你”一個五大三粗的大叔朝他吼道:“成年了嗎?就沾染這玩意?”說罷又打了上來,這次朝珂閃開了“林叔,我都24了,您記性真的不太好了,別動不動就發火打人嘛”
林叔消了幾分氣;朝珂父母走得早,沒人疼愛,性格怪癖,林誌(林叔)也是看他可憐便收養的。(林誌已經34,又有病在身,氣不得,但又容易發飆)“唉,算了,別多抽對身體不好,家還有飯,餓了就吃”林叔又歎了幾聲便走了。對朝珂來說身體好不好都不關他事了,他很對不起林叔,對不起他的收養,對不起他的關照,他雖打小便沒父母,但林叔給予了他父愛,林叔也算一個可憐人,林叔沒孩子,老婆也走了,隻剩朝珂一個侄子,但也要離他而去了。
朝珂,試圖找到一個比較高的樓房,但走到斑馬線上時被一輛豪車撞了,他倒在地上,看著身旁流淌的血,身上很溫暖…很溫…暖…很……他笑了,救護車的鈴聲,嘈雜的人聲,還有一個呼喚的聲音。“別睡過去,別睡”他清晰的感覺到,有人在搖晃著他。朝珂昏睡過去。
相比之下林叔顯得手足無措,他生氣但不知道該生誰的氣,是應該怪這小子呢,還是撞他的人呢?不知不覺就發起了呆,一位醫生走來問:
“請問是病人家屬嗎?” “我是他叔叔”“那好,請麻煩您簽個字,患者現在生命體征微弱,肋骨斷了三根,頭部遭受撞擊頭部問題不大,但相比之下,其他部位沒那麼好運,急需手術”
“……”林叔猶如遭受了晴天霹靂,慌張的簽好字後,便癱坐在了板凳上。他平複了一下心情,沒有再傷心取而代之的是憤怒,他找到了肇事人,但他再也忍不住,爆發式的衝上去抓住他的上衣領袖。得虧有警察陪同,不然就打起來了。
“這位先生,請您不要激動這些事交給我們警察來辦”
“你們來辦?你們還能做什麼?你們能救得了他的命嗎?他傷了我侄子,你讓我不激動?”
林叔緩慢地鬆開了手,他的腸胃病發了。在教訓完朝珂抽煙後就回家,但走到一半,聽別人說發生車禍,本來還心不在焉,但他聽到,那群路人說的是錢塘街那個混混,便感覺不妙,等他到現場時,看見倒在血泊中的朝珂,他衝了上去,呼喚著他,搖晃著他,他已經20多年沒哭了,他老婆走時沒哭,但是親眼看見自己的侄子,倒在自己麵前,他最終還是忍不住。
他對倒在血泊中朝珂說:答應我,不要走,你小時候說過要陪叔叔一輩子的,醒醒,不要睡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