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遇(1 / 2)

錯誤的開始,複雜的過程,結局由自己來定。

而這個故事的開始,要從多年前說起。

在過去的五十多年,所有女性都有過一個共同的噩夢——沈悉。

哪怕他已經入獄,也讓她們擔驚受怕了二十年。

著實可怕,隻要是女的,不論兒童和老人。這沈悉可謂是禽獸中的禽獸,是警察們升職最有效的“推薦信”。

沈悉,三十年殘害了十個的變態殺人犯,手段殘暴,先奸後殺,最後以一種極其囂張的方式棄屍——將屍體郵寄給警察局,又或者是完全找不到屍體。

因此,他被通緝了整整三十年,他從十八歲就開始了他的逃亡生涯,直至他四十八歲死在槍下。

那十個女的很可憐,很是令人同情,她們之中有的甚至是屍骨無存。

第一個女的是一個八歲的小女孩,被當時十八歲的沈悉偷嚐禁果後,分屍郵寄給了警察局。

不得不說,他真的很狂!

從小就是個孤兒,八歲時被一對夫婦收養,在他十八歲時因為車禍他又成為了孤兒,葬禮那天他是拿著首都大學保送名額在禮堂裏哭得最慘的一個。

沒有背景,全憑他引以為傲的知識成功逃了法律三十年。

但他成功的三十年有一個小小的失誤,就是他三十八歲那年,那個十八歲的小姑娘懷孕了,於是他心軟留了她。

她生了個女兒,他又心軟留下了這個女兒。

香香的,軟軟的,很可愛,不哭也不笑,還呆呆的,是個小女兒。

自那以後,沈悉開始了他的帶娃日常,連帶著對他的親生母親也放鬆了些。

許放鬆得久了,就會得寸進尺,於是她就開始計劃如何逃離他和她的親生女兒,但計劃總是不如願的。

兩年,她是那十人之中在沈悉手下活得最久的一個,僅次於她的那個隻有兩個月。

照沈悉的話來說就是:不乖了,所以沒必要留了。

從那以後沈悉後麵跟了一個小尾巴,小尾巴會幫他騙那些女的、會打掃房間、會看門,他總是會叫她“小錯誤”,也會叫她“沈錯誤”。

後來小錯誤幹膩了,他也就被抓了。

六年後,沈錯誤改名了,叫“黎錦兒”,取“前程似錦”之意。

她的結局,也終於可以由她自己來定。

取這個名字的是她的養父——黎懷成,也就是抓捕她親生父親的人。

她的養父也因此升了官,從隊長升到了局長。

他是鄉鄰口中的老好人,是同事眼裏威嚴麵癱的警局局長,是女兒眼裏慈愛的老父親,是媒婆眼裏萬年不開竅的老光棍。

三十九歲的年齡,他能有二十二歲小夥子的精神氣,186的身高更顯他的成熟帥氣,是電視劇裏妥妥的男主角。

總的形容就是:在外威嚴上司,在內慈愛老母。

黎錦兒對她的爸爸也是深表無奈,卻又樂在其中。

從小到大上個學,她的“老母”都會有一大番囑托,生怕她被人欺負了。

不出所料,他請了保鏢,但令人震驚的是這保鏢的質量。

十人的退伍特警!?

黎父的保護欲,強!黎父的財務力,強!

這退伍特警不容易請,更何況是長期,24小時,視線範圍內。

與原本的“幫凶”沈錯誤不同,黎錦兒現在是個愛好學習的乖乖女。

她學習的東西,很與眾不同。

學習什麼呢?

學表情,學壓製各種各樣的負麵情感。

學了個大概,但也仍然在學。

別的小女生是“對鏡貼花黃”,而她是對鏡練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