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關於書和一些其他東西(1 / 1)

我很久之前曾買回來過一本書,本以為我能很快讀完。畢竟我並不喜歡經常出去。倘若不是為了上課,我甚至可以心安理得地在宿舍狠狠睡上一整天。於是我想當然地認為我也能很快把這本書看完。

可事實並不如此,我寧願打一整天的遊戲,也做不到心平氣和地翻出這本書讀一讀。

起初我以為隻是因為這本書的內容我不甚喜歡,但當我發現連我高中時期最愛的書都被棄之如敝履,淪落到了“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地步的時候,我突然就莫名難過了一下。

但當拿起手機,隨便點開一本電子書,隨便點開一個視頻,都足以消磨很久的時間。

明明都是接收知識,為什麼一本最普通的書,一本最傳統的書,一本陪我很久很久的書,我卻難以接受呢。

明明我自詡作家,該是最喜歡書本和紙張的人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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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我上一次真正看完一本書是多久之前了?

興許早就記不清了。

小學、初中、高中,總能抱著書看很久很久。那時候,買到一本喜歡的書能高興很久,這本書也會很快被我看完,甚至曾經有過一段時間幾乎以兩天一本書的速度看完五六本書。

可是現在,書架上買來的書,好像落滿了灰塵。偶爾翻動其中的一兩本,抖落灰塵。但好像總有各種各樣的事會打亂我看書。饑餓、口渴、突然來的消息,甚至窗外的吵鬧聲、車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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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電子書百看不厭。

一本書還是真的喜歡,看上五六遍都不會膩。這種狀態在以前我看紙質書的時候也會有。我看過遍數最多的書是《狼圖騰》從小學看到大學。現在也隻是在某個瞬間想看某個片段了,便隨手翻一翻,倘若翻到了,也能看上半個鍾頭。

可是電子書打開,很輕易就能看個三四個小時,至少我曾經是這樣的,哪怕現在也偶爾是如此。

我曾對一些所謂霸總言情小說嗤之以鼻,在我的印象裏,它們生來就是難登大雅之堂的存在。哪怕我寫的這些糟糠也難登大雅之堂。

不過現在倒是沒什麼所謂了,雖然我也還是不喜歡,也不會看。但也坦然接受了它們的存在。

我的書架常年有一本《簡明文學史》,哪怕轉戰網文小說,這本書也還在我的書架上。這也算是少有我能耐住性子看下去的文學理論書籍了。

也許正是因為這本書,讓我變成現在這樣。我自認為有一定的文學鑒賞能力,至少我評判一本書是否有文學價值亦或是隻圖一樂,有自己的觀點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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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了很久寫了這段。

話說,你們多久沒正經看完一本紙質書了呢?

上次看文學名著又是什麼時候了呢?

要不咱考慮考慮去找本書看看?當然我這裏的紙質書得把紙質的青春疼痛文學作品排除在外,還得排除一些沒什麼營養的書。

嘖。

感覺在網文平台問出這種話多多少少有種“倒反天罡”的感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