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見我不肯認罪,說道:“他全招了,是你出主意害死了你父親,唐婉,不要和我們裝傻,我們有確鑿的證據!”
證據?
我不是鄰居,沒他那樣不禁嚇。
我表麵淚眼朦朧,一副震驚模樣:“我父親是被害死的?他不是車禍嗎,到底怎麼一回事?”
我開始在審訊室裏瘋狂哭泣。
作為父親的女兒,唯一的女兒,我有資格這樣哭,再加上年紀小,審訊隻能中途停止。
我一邊哭,一邊在心裏回想每一個細節。
我也想過會東窗事發,因此,在鄰居家裏住時,我萬分小心,掉落一根頭發絲都要收起來。
用過的生活用品,更是被我全部銷毀,不可能留有任何痕跡。
學校那邊,母親誤以為殺了我後,為掩蓋事實,給老師打電話,為我請了病假。
這麼好的借口,我怎會不配合,我吹了一夜晚風,還洗了個冷水澡,去醫院開出了感冒發燒的病例。
至於父親的車禍。
雖是我的想法,但實施這場凶殺的人是鄰居與母親,且這二人都無法證明我有參與。
而導致父親死亡的那輛車,早就已經變成了一堆廢鐵。
各種細節回想完,我底氣更足,再加上母親已瘋,根本無法為鄰居所說的話作證。
唯一的破綻就是銀行流水,大筆的轉賬記錄做不得假。
可我隻是個未成年人,我怎麼知道大人為什麼要這樣操作,要問,問我在精神病院的媽媽去!
二十四小時過去,我咬定什麼都不知道,警察拿我沒辦法,他們手裏沒證據,隻能放我離開了警察局。
我重金聘請了一名律師,讓他帶給鄰居一句話。
詐騙和殺人,哪個量刑更重?
幾天後,警察給我打來電話,說鄰居推翻了以前的說法,我父親的確是車禍死亡,而那一筆筆轉賬,是他與我母親拉扯偷情的結果。
我終於可以放心的逍遙在外。
趁著假期,我去墓地裏看望了父親。
遠遠的,我看見一個漂亮時尚的女人正站在父親的墓碑前,抱著嬰兒不住的叫罵。
我眯眼瞧她,哦,是父親在外的女人,她為父親生了個大胖小子,但卻一分錢也沒撈著。
女人很年輕,想來是把未來都賭在了父親身上,可如今父親已死,她除了一個單身媽媽的稱號,什麼也沒得到。
她氣惱的踢踹著父親的墳墓,發泄著命運對她的不公,她懷裏的孩子受到驚嚇,嗷嗷大哭起來。
“哭什麼哭,你個喪門星,要不是你,我的搖錢樹沒準還不會死,我怎麼就生了你這麼個晦氣東西!”
她罵完不解氣,在小嬰兒身上狠狠掐了兩下。
又環視四周,見沒有人在,把嬰兒往父親墳墓前一丟,快速的跑離了現場。
我心裏清楚,她與我母親一樣,做慣了金絲雀,是不會甘心踏實工作的,她扔掉親骨肉,無非是為了方便尋找下個金主而已。
我走過去,將一束沾著水珠的鮮花放在父親墳前。
而後,內心複雜的盯著與我有血緣關係的弟弟。
最終,我輕柔將他抱了起來,安慰:“小家夥,別哭了。”
我在弟弟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們都隻是母親能夠利用的工具而已,無關性別。
我會帶著弟弟開啟新的生活,這段回憶,會永遠塵封在我的內心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