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之後就是要寫小說(1 / 2)

望著窗外過往的人們,林夕吐出煙霧,已經年過二十五的他還是老樣子。

二十多平米的房子內僅僅擺了一張桌子,一張木床以及一個電腦桌和電腦桌上麵的電腦。

林夕轉過頭,望著電腦屏幕下方那一閃再閃的企鵝圖像,輕輕的歎息了一聲。

這個企鵝內的好友隻有一個,她的名字叫萬小琴,一個他永遠忘不了的名字,的人。

“我不應該,那麼頹廢啊!”幾乎每個晚上,他都對自己細聲呢喃。

每一次的感慨,腦中都會浮現一個倩影,也許,今生他已經擺脫不了了,或許,自己是不想擺脫罷了。

林夕重重的坐在椅子上,一滴眼淚滴了下來。點開看看,發現隻有短短的兩句話。

【還是忍不住告訴你。】

【我,結婚了。】

刹那間,無聲的淚水流下,血絲充斥了一對眸子,林夕發現,自己好像有什麼東西丟了。

他知道,那是自己的心,在丟之前,已經遺棄了十多年…

抽出一張紙巾,林夕點開了一個小說網站的作者後台。

碼字,這是一個撲街作家每天都幹的事情,即使他的本職業不是這個……但為了糊口,他隻能靠那一個月幾百塊的全勤獎和偶爾人打賞的幾十塊錢,加上一點見不得人的訂閱費,林夕一個月大概有近千塊。

碼字到無聊時,林夕會看別人的小說,因為實在是對於盜版太痛恨,所以一去二來,林夕一個月也就幾百塊的夥食費。

今天的他心情真的是不好到了極點,這導致他一點碼字的心情都沒有,掃了掃那些大神的小說之後,林夕便蒙頭大睡起來。

時間就如白馬過隙,過去了,就不會回來,也許,有一些幸運兒可以回到過去,但我們卻再也回不去了!

而林夕便是那些幸運兒中不起眼的一個,也許冥冥中的他可能有別的造化讓他成為最璀璨的那個。

看著鏡子所映出來的一個五官英俊少年,林夕已經確定,自己重生了。

雖然重生,但林夕卻有別的苦惱,因為,除了寫小說之外,自己貌似將之前的一切都忘了差不多了。

不過,就算是自己沒忘,賺錢的也隻有寫小說。

看了看時間,林夕收拾收拾了一些書籍,準備去上學,重生在初中時期可以說是他感到最悲劇的事情。

現在是星期四,所以還要上學,所以寫小說還有那些關於以後的事情,隻有以後再整理。

林夕的父母已經去上班了,所以林夕一些異常的表現沒有吸引他們的注意力。

在路上吃了個早餐,林夕慢慢走去了學校,就在踏進校園的那一刻,一個聲音響了起來。

“林夕。”

來人是一個十四無歲的少年,有些肥胖,臉上有著大片青春痘,這是他愛吃辣椒所導致的。

“李林?”如果林夕沒記錯的話,來人應該是他初中是最好的死黨了。

“怎麼?不認識哥了?”李林打了個趣,露出一口白牙。

“怎麼可能?忘了誰也不可能忘記你這個死胖子!”林夕上去拍了拍李林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