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秋風蕭瑟的季節,湖南的溫度也隨之降了下來,秋天,是等待的結果。
湖南隻有夏冬沒有春秋,可能,春秋在戰國以前吧。
“言川,去酒吧喝酒嗎,今天約了個妞,超正點。”譚天宇遞給我一根白利群。
“不去了,今晚打算好好睡一覺,過幾天還要去暮光電競上班呢。”我不想再去酒吧了,可能是因為長大了吧。
讀書的時候,我總以為去網吧,酒吧是一種很酷的行為。
長大了才發現,那叫蠢。
為什麼說是蠢呢,因為一件小時候做的事情,站在現在的立場思考,如果覺得可愛那就是單純,如果覺得蠢那就是惡。
但我不能站在現在的角度來批判以前的自己了,那是對自己過去的否定。我不想這樣,我寧願好好麵對自己的過去也不想全盤否定。
“還真打算去暮光上班啊?一個月兩三千塊錢,有什麼意思?”譚天宇自顧自的抽著煙,他覺得去網吧上班是混日子。
“那也是沒辦法的事,我天天待在家裏爸媽都快看我不順眼了,再待下去親兒子都要成撿回來的了。”我也是無奈之舉,畢竟,在子女剛剛回家的時候總是很開心,而待久了就會越看越不耐煩了。
“叫你當初高考完不報誌願,或者說,你當初高三的時候天天逃課,一年沒幾天在教室。”譚天宇麵帶回憶的看著我,我們是高中同學,高考完了也依舊保持著聯係。
“那時候蠢嘛。”我不想再回憶了,那段時期對我來說並不好受。
“送我回家吧”
譚天宇抽完煙站起身。
“怎麼,還要當媽寶男?高中時期就天天被你媽催著回家,到了現在還這樣啊。”
我對此很不理解,他的父母為什麼對他控製欲這麼強。
“哈哈哈,沒辦法,經濟命脈掌握在我媽手上。”他並不介意我說他是媽寶男,他已經習慣了。
“走吧。”我點上了他之前遞給我的利群,風有點大,火機總是打不燃。
我右手護著打火機裏冒出來的火,總算是把這根煙點燃了。
譚天宇快到家了,我看著他回家的這條路,不禁陷入了沉思。
……
那時候天上的驕陽很刺眼,讓地上的倒影顯得那麼清楚,而我的記憶,也被這驕陽刺的顯眼。
“今天放學一起走嗎?”
下課鈴響起,譚天宇背上他的書包,對著我說道。
“好啊,正好順路。”我毫不猶豫的就答應了下來。
對我來說,每次高中下晚自習的時候就是最快樂的時候,那意味著我自由了!
他家在離學校不遠的地方,而我家則稍遠一點。
如果我走學校後門的話,我回家的路程會縮短一大半。
但為了和他一起回家,我總是要繞遠路。
想想也是幼稚,居然為了多一起走會而浪費時間。
走著走著他就要到家了,但我硬扯著他不讓他走。
“再聊會嘛,十分鍾,就十分鍾。”我就拉著他,我自己都不信我嘴裏說出來的十分鍾,他也拿我沒辦法,他就跟著我也繞路。
兩個這麼傻的人,確實是可以成為很好的朋友。
我們每天都這樣,周而複始,生生不息。
直到
“等會放學先去吃麻辣燙再回家好不?”我朝譚天宇揮了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