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韓軒,曾用名吳肆。
我的父親叫韓宇,他愛上了我母親,可因為家族聯姻,他娶了另外一個女人,有了我大哥和二姐。
但後來,那個女人死於車禍,沒幾天後我爸和我母親結了婚,之後就生下了我。
人們總覺得我母親是那個女人的替代品,可隻有我知道真相,那個可憐的女人才是我母親的替代品。
我七歲那年,母親去世了。
葬禮上隻有我和我爸,因為他不想要無關緊要的人來打擾到母親。
我的父親很討厭我,因為我的眼睛很像我的母親,他一看見我,便會想起我母親。
他和我說,搞灰色產業的,不該產生這種情感,會讓對手抓住弱點的。
八歲那年,他把我丟在了福利院門口,院長給我起名為吳肆。
從那以後,我有了一個新的名字,沒有人知道我叫什麼,從哪裏來。
我在福利院遇到了林懌,他很照顧比他小兩歲的我,和他待在一起我很開心。
林懌人很好。
有一次,林懌和我一起去吃飯,路過院子,正好看見幾個小孩把顧言丟進水缸裏,還蓋上了蓋子,然後壓了塊石頭在上麵。
林懌上前把他救出來了,帶他去找了院長。
我很喜歡林懌,一開始我隻以為那隻是兄弟之間的好感,直到後來我才發現我愛上了他。
可惜,兩年後,我爸把我又抓了回去,並且讓人處理掉林懌。
因為大哥準備金盆洗手,二姐又從不支持他做灰色產業,而被他討厭的我再怎麼說也是他兒子,他需要一個繼承家業的人。
而這個繼承人不能有任何弱點,他想要一個完美的繼承人。
我一直以為林懌死在了那場大火中。
直到後來一次偶然,我發現林怪還活著,我找到了他,發現他失去了十六年前的記憶,不過這不重要,隻要他還活著,我什麼也不在乎。
這一次我絕不會讓他從我身邊離開。
我開始不斷接近他,加入警察局,一步一步向他靠近,最後收網,我成功了,林懌成了我的人。
可我爸發現了,他抓走了我,綁架了林懌,在我麵前打他,最後他割開林手的手腕,想要他在我麵前死去,想要除去我的這個“弱點”。
那一刻,我後悔了,我或許不該這麼急,不應該被我爸發現林懌的存在,甚至我就應該不去找林懌,讓他平靜安穩地過完這一生。
可我是自私的,我想要我愛的人留在身邊,就這麼簡單,可卻很難。
他已經因為我差點死過一次了,我真的不想再有第二次,我害怕了。
後來,我問過林懌,他告訴我,沒有什麼後不後悔,一切的結果都是注定的,你做的每一件事都與未來的事件存在某種聯係,期待未來,走好當下的每一步路,這是我們應該做的。
確實,韓宇已經死了,我已經不用爭,不用鬥了,我隻需要和林懌度過此後的餘生,其餘的都無關緊要了。
大雁總會找到屬於自己的歸途。
(番外完)
——分界線——
到這就完結了,我真的這本寫的不好,它隻是一個短篇,但是我還是想給那時初二的自己一個結尾,因為它是短篇所以劇情會快一點,有些細節可能沒寫出來。
還是要感謝看到這裏的寶子,謝謝你們看完了這麼一本無趣的短篇。
之後一本會好一點,是一本無限流雙男主小說,目標十萬字,我現在在想要不要我一邊更一邊寫。
完結撒花(。ò ∀ 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