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妙心堂時,宋明月便托掌櫃把二兩銀子換成銅錢,一共是一千六百文,三兩換成碎銀,其餘的都換成十兩的麵值。
換好之後,宋明月將銅錢放入隨身攜帶的一個小布包裏,銀子另外包好,放進了背簍裏。實則一轉手就丟進了空間裏。
張大叔也建議明月購置一些生活用具。老房已經荒廢了很多年了,當初搬家分家時,爺奶一家把老房裏能搬的都搬走了,什麼也沒留下,唯一的一床被褥子,還是把明月趕出來那天順手給的,估計是太破了,家裏沒人願意要。
“宋明月,你爹臨走前就隻給了那麼點銀子,早就被你吃進肚子裏了!這麼多年都算你吃白食了,如今家裏實在沒有多餘的糧,你自己出去過吧!”大房長媳婦劉氏那刻薄的嘴臉,恨不得把宋明月趕得遠遠的。
宋明月和張大叔在鎮上逛了一個時辰,采買了一些家裏需要用的東西。
宋明月到布行去買了三匹粗布、兩套時衣和一雙鞋子,選的都是比較低調的顏色。買的比較多,掌櫃送了些布頭,可以用來納鞋底子。粗布選的是最便宜的那種布料,一匹二百一十文。時衣也是最便宜的那種粗布料,莊戶人家幹農活時穿的,耐穿,而且穿壞了也不心疼。一套一百八十文。鞋子就便宜一些,沒有繡花花樣的七十文一雙。
摸了摸衣服,粗糙的質感很明顯,宋明月又默默地加了兩套棉質裏衣。反正是穿在裏麵的,又看不到,符合低調的原則。
這些一共花了差不多二兩銀子。臨走時,掌櫃又送了一些布頭。
宋明月把這些東西全都裝進背簍裏,還好前一晚請張大叔幫忙把背簍給修補了一下,不然哪裏裝得住這麼多的東西。
張大叔買了一些絲線。普通莊戶人家都是自己買布料做衣服的,這樣省下了不少的加工費。有的家裏女兒繡工不錯的,也會繡一些帕子拿到集市上賣,補貼家用。
大丫的繡工就很不錯,不僅家裏的大半衣服都是她縫製的,還會繡帕子。這次上集市來,大丫就讓她爹買一些絲線回去。
“賣餛飩嘍!七文一碗!”
宋明月聞見了餛飩的香味,一下子餓了起來。有錢了,吃一碗吧。
張大叔顯然也餓了,但他想的是買兩個包子,包子便宜又管飽,這小小一碗的餛飩,隻吃一碗根本不頂用。
但看了看明月那渴望的眼神,咬咬牙,吃!
宋明月拗不過張大叔,於是這頓是張大叔付了錢。
七文錢一碗餛飩,其實也就是幾隻餛飩在飄著油點子的湯裏,湯占了大半碗,加上幾粒綠綠的蔥花點綴著。大部分人都會選擇去隔壁買兩個饅頭,就著湯吃,張大叔也不例外。
宋明月一口咬開餛飩,肉很少,但卻莫名的好吃。想她未穿越前,也是吃貨一枚,在項目結束後都會選擇吃頓好的犒勞自己。
結果來到了這裏,破係統說是要去查找故障,一溜煙就沒影了。自己連大米飯都沒得吃過,更別說肉了!
宋明月無比懷念著從前的美好日子,以至於眼眶裏淚盈盈的。
張大叔驚了,以為明月是因為吃到肉才哭了。他家雖窮,但兩個月也能吃上一次肉,每次吃肉都會很幸福,但也不至於哭出來。明月這樣的表現,應該是很久沒吃過肉了吧?半年?還是一年?還是從她爹參軍後就再也沒吃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