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讓我們了解一下商鞅變法的時代背景:春秋戰國時期,舊時周天子(周武王姬發)所製定並推行的分封製逐步遭到破壞,社會製度逐步向以後王朝所推行的中央集權製過渡(也可以說是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開始過渡),在這一時期,隨著鐵製農具和耕牛的大規模推廣(中學時期所了解的鐵器牛耕的推廣),因為生產工具的改進帶來了生產力的提升,社會也終會隨之發生重大變革,土地私有製逐步取代周時推行的的井田製(奴隸主土地國有製),新興地主階級隨著自身實力的提升,要求獲得相應政治權利的呼聲越來越高,紛紛要求統治者在政治上進行改革變法, 建立地主階級統治,在這樣的一個時代背景下,一些傑出的變法改革家如李悝,吳起等紛紛出現在春秋戰國這個曆史舞台上,企圖改變諸侯國的政治,軍事,讓各個諸侯國製霸天下,統治者也渴望富國強兵,以求在兼並戰爭中獲得勝利,但是都無一例外,以失敗告終。但是,隨著西方秦國的新一任國君秦孝公嬴渠梁的即位和求賢令的發布,出現了曆史上的一代傳奇組合——商鞅和秦孝公,也出現了春秋戰國時期乃至中國曆史上唯一一次成功的變法改革,這就是——商鞅變法。
商鞅變法概括:
一、嚴肅法令,取信於民,使得秦國上下做到令行禁止,提升全國各地的行政效率
要想達到上述內容的效果,主要通過幾個動作。
首先,通過有名的城門立木(南門立木)不欠黃金(黃金是對於將木頭搬到指定地點的人的獎勵),培養民眾對於國家政令的信心。其次,殺雞儆猴,做到了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一準則,通過處理違反新法的太子(對太子傅嬴虔施以劓(yì)刑,對太子師公孫賈施以黥刑,因為商鞅多有顧慮,所以太子沒受到刑罰,而是由兩人代替太子受刑),加強法令的公信力。同時,對於新法有不利言論的,直接發配邊疆。
二、整治違法犯罪,實行連坐製(一人犯罪鄰居親人跟著遭殃),嚴禁民眾私鬥,提升了秦國內部的治安水平,同時實行的獎勵軍功製度使老秦人的好戰之風得到了應有且最為妥當的釋放,同時減少了違法犯罪。使秦國逐漸步入其餘六國心中的“文明國家”。
告發其犯罪行為人的犯罪行為的人,功勞等同於斬敵人首級,賜爵位和黃金;隱匿鄰居或親屬犯罪行為不告發的,罪責等同於投降敵人 。
三、重軍功,設立二十級軍功製度
有軍功的,按照所獲軍功授予爵位封賞。宗室中沒有軍功的,不入宗室譜籍。
確定不同爵位所享受的不同住宅、封地、衣服等的規格。有軍功的顯赫光榮;沒有軍功的 ,即便富裕,社會地位也不高。
也激起了本就與蠻荒戎狄長期作戰而極為勇武的老秦人驍勇善戰的心理,使秦國成為同時期全中國的最強的諸侯國家。
(二十級軍功製度從高到低分為:一級公士,二上造,三簪嫋,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大良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
(秦國將軍等級劃分:前將軍、後將軍、左將軍、右將軍,位上卿,率軍鎮守邊郡(例如蒙恬和趙佗,都是秦國將領,蒙恬官居上將軍,趙佗武職未知,可能也是上將軍,但是趙佗文職任南海郡守,統括南越的一切政治,軍事等方麵,相當於土皇帝。知道趙佗具體武職的讀者大大請告訴我,我補充一下)。 另設置上將軍、將軍,為臨時職務,有大規模的戰征討伐時由皇帝親自任命朝堂之上請求參戰的武將出任,班師回朝後立刻撤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