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遇到過一個精怪。他混在人群裏,受到很多人的調戲和責打,都是因為他那張惑人的臉,那些人看著這樣一張臉,想到的都是欲望、嫉妒和摧毀。他不用妖法,隻哀戚的看著那些可悲的人類,是在憐憫世人嗎,有什麼好可憐的呢,無知的精怪。我囊中羞澀,連一錠銀子都拿不出來,尤其是花樓這種地方,揮霍錢財的銷金窟。我救不了他,哪怕他被別人呼來喝去,被別人肆意羞辱。我隻能把他扶起來,然後離開。
後來啊,我成了狀元。一個莊稼地裏的窮小子,成了狀元,我爹很開心,平常摳摳搜搜的人宴請了一個村。再然後,我被帶走了,因為我是世家的公子,不慎被弄丟,現在是認祖歸宗。我不想認啊,我看著他們,踢斷了我爹的手,然後殺了整個村子。理由竟然是,可笑的,那些賤民偷走了我。我明白了,這個世道,人是草芥。認祖歸宗,好啊,好啊。
我成了狀元,豪門貴子。我又去了那個花樓,給那個精怪贖了身。我甩了一大把銀票,那些人都跪在地上搶,像一群吃剩飯的野狗。精怪害怕我,後來認出了我,他對我笑。那一笑可真好看,好像能蓋住這個世道所有的醃臢事。
我把他養在我的院子裏,日日相伴。他說他自小被賣到花樓,好多人都打他罵他,欺他辱他,我救了他,好像神仙。我心裏想著,精怪怎麼會和凡人一般苦難呢,嘴裏卻說,原來是個小可憐啊,我疼你好不好。我以為這樣可以到老,可是不能啊。精怪是惑人的,妖邪的,書上都這麼說,所以那麼多見過他的人都要搶走他。可他是我的,他是我的啊。
世道亂了,皇帝要獻美人,然後我的院子被闖進來。那些人把我壓在地上,他們拖著我的小精怪,要把他送給蠻人。他哭了,他讓那些人放開我,然後他被拖走了。他再沒回過我的院子。
我請命與蠻人談和,我想帶走我的小精怪,跑的遠遠的,就我們兩個人,我會給他買糖人,帶他逛燈節。有人偷看他,我就親他一口,他會瞪我一眼,然後躲進我懷裏,所有人都會知道他是我的。我會保護他,然後我們一起到老。
我到了蠻人的帳篷,我沒看到我的小精怪。我問那些人,那個最美最美的人在哪。我聽到了什麼呢,他們說,那個軍妓絕無僅有,隻是中原人太脆弱,連一夜都撐不過去。我看到了他,赤身裸體,傷痕累累,就被隨意扔在圍欄邊,被野狼啃了半邊身子。騙人的吧,精怪怎麼會死呢?精怪怎麼會死呢?
我把他抱起來,臉貼著他的。一定好疼吧,我帶你回家好不好,給你敷藥,把你養的白白嫩嫩的,然後我們一起去看山看水好不好。他散開了,血濺了我一身,我一根一根骨頭撿起來,放在包裹裏。我就那麼走了,我來是為了接小精怪回家,我接到了,我要回家了。
我們沒回到那個院子。蠻人認為中原使者拒不談和,擅自離開,是為了耍他們。所以他們一箭殺了我,在我死前還罵著中原人螻蟻一般,自不量力。是啊,我護不住我的爹,保不住我的愛人,也帶不走他,我一直自不量力。
傳說精怪耗盡了修為,會變回原身,沒有靈智,忘卻前塵不識人。我的小精怪,我的愛人,希望你是一隻自由的鷹,不要再來憐憫世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