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第一人稱,隻是序章用一次而已,序章出現的不是主角,主角是歐格,希望各位讀者大大能給予一些耐心。)
我就快要死了。
真是不舍啊……
雖然我早就料見了會有這麼一天,但我還是感到了遺憾——歐格,真遺憾,我不能繼續見證你的成長了。
……
我叫黑米諾·奈德。
這是部落的薩滿巫師為我取得名字——大概意思是類人者。
是的,我不是人。
我是一隻食人魔,一隻長得像人,有點特殊的食人魔。
……
在遇到這個孩子之前,我的食人魔生涯,是無比失敗的——
因為相比其他食人魔而言,我是個異類。
一個不折不扣的異類!
我的父親,是一頭標準的食人魔戰士,他有兩個眼睛,也有兩顆腦袋。
而我,有兩顆眼睛,卻隻有一顆腦袋。
我的眼睛太多了,對於食人魔而言,這並不是好事,因為強大食人魔戰士,都是獨眼的——這是因為我們的先祖是獨眼巨人。
其實眼睛多點也不意味著什麼,有些同族人眼睛比我還多。
但主要是我的腦袋,太少了——
我隻有一個腦袋。
沒有多餘的腦袋輔助施法,就意味著我無法掌握二重乃至三重施法。
這代表我既無法成為優秀的食人魔劫掠者,也無法成為強大的食人魔巫師……
結果的確也證實了這點。
我的體型比同族小了不止一圈,很多後輩都比我來的強壯。
食人魔尊崇強者,如此弱小的我,注定地位低下。
哪怕我的父親是族長。
造成這一切的結果,大概是因為我的母親是一名人類吧,雖然我從未見過她。
可能正因如此,我才天生就會人類的語言吧。
這並非是一件好事,因為對於食人魔而言,我太像人了,若不是我那身天生的幽藍色皮膚,估計早被吃了吧。
所以,當確認我無法繼承族裏巫師的巫術,我就被驅逐出去了。
畢竟,我太沒用了。
好在,作為食人魔,比起哥布林還是強一些的,靠著躲避與學習,也不至於死在這片魔物之森。
隻是一頭獨立食人魔,待遇注定是好不了的,所有種族都在排斥我。
包括那些人類探索者。
誰叫食人魔,是貪婪殘暴的代名詞呢,而且這個食人魔與人類又那麼像。
哪怕我明明什麼都沒做……
孤獨包圍著我,那一刻我意識到,具備超過同類的智慧也是一種詛咒。
……
被排擠的生活日複一日,年複一年,倒也逐漸習慣了——
最初時,我會羨慕美麗而又優雅的精靈……
會羨慕強大的人類職業者。
羨慕團結一致的哥布林。
也羨慕那群強壯的牛頭人……
可我,終究隻是一隻食人魔,一隻沒吃過人的混血食人魔。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我最終會在某一天死在他們中任意一種生物的手中吧……
直到那一天。
我撿到了一個孩子,一個人類孩子。
遇到那個孩子的地方是一個村莊,不同的是——那是個被哥布林王劫掠過的村莊。
我如往常那般,等到它們劫掠完後,才進去搜刮些能用上的東西。
畢竟相比那群哥布林,我還是聰明一些的,它們認不出的好東西,就是我財富。
雖然村莊裏,這樣東西不多,但能搜個幾件,還是會讓我非常開心的。
也就是那天,我遇到意外。
在一個精巧的地板暗格中,我遇到了一個孩子。
若不是他哭聲,我還發現不了他。
“真可憐啊……”
這是我當時的第一句感慨——大概是因為在這孩子身上,看見了我的影子。
隨後望著這個不大的孩子。
源自內心食欲立刻湧了上來——我還沒完整的殺死過人,吃過人呢……
畢竟我是食人魔,他是人,我吃他,理應如此。
那一刻,我是嘴都張開了。
但最後,我的理智還是將其壓製住了。
因為我知道,這裏並不是什麼好的進食地點。
大概,也可能。
還有聽到孩子那一聲“媽媽”的原因吧。
最終,在搜索一陣後。
我帶著孩子離開了那個破敗的小村莊。
……
不知是哪根筋搭錯了,我最終還是沒有吃掉那個孩子,竟是扶養起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