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的意義
1.被寵壞的孩子(獨占鼇頭→渴望權)
2.被忽視的孩子(源頭:母親未能被信任,不信任自己、群體、社會)
兒童早期的回憶對於我們了解最早構成一個人生活態度的主要環境,以及這種態度已經存在多久這兩個問題具有重大的作用。(首先反應早期生存環境的評價和印象,這是綜合結果,其次,反映主觀起點)
安全感可以通過欺騙的手段來獲取(兒童給監護人找麻煩)
二.心靈與肉體
心靈和肉體歸根結底都是我們生活的一個部分,都是生活的表現形式,我們應該在將生活視為一個整體的基礎上來了解它們的關係。(不能以單獨的形式了解,這個概念最好從整體入手)
肉體與心靈相輔相成,執行者與指揮家。(對應上方)
我們需要獲得 所處環境中最終勝利,並以此作為安全感。
選擇正確的“安全感”(最終勝利),不管選擇如何人們都會以此拚搏,但若錯了人們隻會掉入深淵
當一個人定下自己的目標後,感情就絕對不會與其生活方式背道而馳,這個時候,感情會為了現實需要而主動去配合個體發展。
改變的前提是擺脫
在身體缺陷的前提下,用心靈駕馭和解決困難的辦法,會比正常人收獲的更多。
身體反應受心靈和情緒影響(我理解為軀體症狀),情緒體現生活方式內核
三.自卑感和優越感
假如我們每一次都能勇敢地尋找到適當的辦法來克服困難,就可以擺脫自卑感。
如果在麵對一個棘手的問題時,一個人感覺自己無能為力,由此產生的情緒就叫作自卑情結。
如果一個人不能勇敢地麵對愛情,便無法真正收獲愛情。倘若他的生活圈子僅限於家庭,那麼,他的性欲問題也必須在這個範圍內進行解決,這不足為奇。因為他缺乏安全感,他的興趣總是局限在熟悉的幾個人身上。他怕無法繼續按照習慣來控製局麵,因而害怕與人相處。
一個人的整體目標的內涵不會隻有一種表現形式,我們可以通過它的各種表現來全麵認識它。我們不可能對一個人這樣說:“如果你想滿足自己的優越感,那麼,隻需要做這些或那些事就可以了。”在追求優越感的過程中,我們會不斷改變方式。一個人的身體越是強壯,當他麵對阻礙時就越能另辟蹊徑,隻有那些神經病才認為:“我一定要這樣,這是唯一的方法。”
如果有人能夠讓我相信我的想法是錯誤的,那麼,我也會改變我的行為。然而,假如他們無法令我改變目標,隻是拿走了我的梯子,那麼,我可能會用椅子,再次爬上去。
通過研究一些特殊的目標,我們發現:某種自我限製的聯係及排斥某些可能性是和真正的補償作用相契合的。比如,一個哲學家想要思考和創作,就必須遠離社會。然而,如果社會責任感是其優越感中的一部分,那麼,他的行為就不會有太大的偏差。
四.早期記憶
在人類人格中,最關鍵的是個人在爭取優越感時所做的努力。
記憶與現實互補,形成閉環,而環則是你的生活態度。
早期的回憶是非常重要的。第一,一個人的生活方式的根源以及最簡單的表現形式都會如實反映在記憶中。我們可以通過記憶來斷定一個兒童是被忽略還是被寵溺,他是否能夠與人合作,他喜歡和哪些人相處,他遇到過什麼樣的問題,是怎樣解決的。(套公式!!!)(描述方法也很重要)
如果我們想要了解他的目標和生活方式,則要研究他的個人興趣。這個結論說明早期記憶在心理輔導中占有舉足輕重的位置。
詢↗ 答(正常) 得出
問↘忘記 (不感興趣或不願合作)
一旦發問,就是入局,無論如何也會有答案的。
過於注重孩子語言容易造成結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