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翠芝對秦家同樣恨的不行,但她更擔心外孫女獨自上門要房會吃虧,秦家沒有一個省油的燈,聽小宇說,秦家老太太很是刁鑽。
“放心吧外婆,我先去地產那裏問問,把房子的手續辦下來,這樣他們住在那裏就是不合法的,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拿回房子。”
五六十年代的房子沒有正規的手續,隻有房屋買賣合同,如今拿著合同就可以去補辦。
阮寧薇自然有一套組合拳收拾秦家,隻是不能跟外公外婆說太多,免得他們擔心。
“房子不行就不要了,秦海那個人利益至上,若是知道你的存在,怕是會打歪主意。”
阮國文也不同意外孫女冒險暴露自己,有太多的不確定性,畢竟那個養在他們身邊的女兒,都能成為秦海攀附權勢的梯子。
若是知道有個漂亮有本事的女兒,秦海可能會打著歪主意,尤其唐家在一旁虎視眈眈。
“外公,我不是小孩,秦海的任何圖謀在我這都不好使,對付不要臉的人不能容忍,
房子是我媽的,憑什麼他們白白住了二十年,都沒考慮過你們所受的苦,
若不是他,我不會變成沒媽的孩子,這個仇必須報。”
阮寧薇對秦家的恨意比唐家的還多,她會一步一步把他們推進深淵,這輩子都翻不了身。
看外孫女堅持,兩人隻得同意她折騰,拿出房屋買賣合同,叮囑她注意安全,要保護好自己。
阮寧薇直接去了房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拿出房屋買賣合同以及家裏戶口本,證明她和阮淑琴的母女關係,以及外公外婆簽的聲明,同意房子過戶給外孫女。
“這位同誌,你所出示的買賣合同是真的嗎?”
房管部門登記人員核實情況後,看著合同上有著買賣雙方的協議,手印,不解的問了一句。
“當然,這處房子是我外公外婆當年給我媽的陪嫁,因著家裏出了事,他們遷去了別處,才使得房子空置了下來,買賣合同真實有效。”
阮寧薇自然不會說誰在那裏住,甚至還得裝不知道,她首先要拿回房子的使用權。
“可我們這裏有登記,房子戶主叫秦海。”
房管人員三十來歲,工作五年,不清楚這是什麼情況,按理說他們這裏都以房產證為主,房子歸秦海所有,二十年前的買賣合同已經沒辦法核實真假了。
“他這屬於非法占有,給他辦的房產證的人,能查到嗎?”
阮寧薇沒想到秦海能偷天換日,辦了這樣違法的事,也許他覺得阮家一輩子都不會追究。
房管人員找了一下午陳年的檔案,四點多才找到泛黃的記錄。
“房產證是十二年前統一辦理的,當時秦海稱房屋買賣合同丟失,又有左鄰右舍提供了他的居住證明,核查了兩年沒問題,才在十年前辦下來的。”
阮寧薇看了看檔案記錄,心裏一陣憋屈,秦家住了二十年,又有左鄰右舍作證,即使有房屋買賣合同,拿回房子也會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