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溫暖舒適幾乎是沈矜的錯覺,不知道是在這荒涼的雪地裏待久了,導致一瞬間產生了溫暖的錯覺。
他坐在空無一人的銅牆鐵壁中間,透過極堅固的鋼化玻璃往外看,鵝毛大雪幾乎覆蓋了整片城市。
十幾年以前,這裏還是一片繁華至極的都市景象,那時候的這裏是金融的中心,春季到來是一片春暖花開,生機盎然。
而在某一次輻射波動後,這裏忽然就大雪壓城,變成了荒蕪而極度低溫的世界末日景象。在末日剛剛到來時長期處於安全環境下的人們還天真的覺得,沒關係的,大雪過去就好了,一切都會好的。
沈矜也是這樣想,他是一個富二代,父母是潑天富貴的商業巨腕,卻在末世到來的前幾個月雙雙車禍而亡,留給了他一筆巨款和城郊富人地段的一棟獨棟別墅。
隻是那時候沈矜心高氣傲,隻願意待在自己城中心地段的複式房裏整日整夜的鬼混,不願意住那麼清冷的別墅。
末世的時候也就一直後悔沒去住安全保障一流的獨棟別墅。
他想著守著市中心頂樓複式房和自己預留的一些食物和物資,稱呼撐過這一段日子,自己還能做逍遙自在的公子哥兒。
直到業主群裏漸漸出現哪哪哪家不行了,死了多少多少人之類的話出現,他的心理防線逐漸崩塌,開始害怕。可是他手上也隻有數不清的錢,沒有大量的物資,自己在這樣的環境下是苟不下去的。
不出三個月後的某一天,小區裏終於開始崩潰了,其中一棟樓就發生了人吃人的事情。沈矜這才發覺到事情的不對,可現在已經為時已晚了。
這時候周程出現了,沈矜對他有點印象,記得周程是一個腦子不太靈光,高瘦白淨的小區保安。因為沈矜在大學的時候和朋友開了個玩笑假意向他表白,而蠢到極點的單戀了自己很久的人。
周程很笨,也隻有初中學曆,智力有點缺陷,想了很久也不明白沈矜是看他老實,逗他玩的,還一個心的覺得沈矜對他好,傻了吧唧的舔著人家。那個時候沈矜玩了他很久,而且周程對沈矜言聽計從,叫他幹什麼他都願意。
直到後來沈矜遇上了他的白月光——林婉憐,也就更覺得周程這個區區小區保安沒什麼好玩的了,於是就幹脆的跟周程攤明白,把周程拉黑了。
為此周程幾乎成為了整個大學,乃至他待的整個小區的笑柄,因此獲得了一個“那個沈矜的舔狗”的外號。
但周程卻在他差一點就命喪黃泉的艱難時刻救了他一把。
在小區裏人吃人最為昌盛的那一年,沈矜和一群人搏鬥腿部受了傷,落下了病根,行動很艱難,眼見著就要凍餓而死。
周程發現了他,並且把他安頓在了自己的小出租屋裏。每天冒著生命危險出去給他找物資,多少次險些被餓極了的人們刀下逃生,為了救他甚至還剜過自己的肉。
他傻嗎?傻啊,所以沈矜才覺得他好玩。多傻的人,一句喜歡他就能把他騙得死心塌地。
也以至於沈矜每每想起他,心就會跟著抽痛。年少無知的一句戲言,害死了一個真摯的青年,這件事幾乎成了他的夢魘。
周程這個傻子,愣是想盡辦法讓他活下去,讓他挺過了那段不堪回首的艱難日子。
沈矜能活下來,沒有周程是不可能的。
前期太過倉促,雖然靠著壯碩的體魄暫時活了下來,可是他光是活著就有淪為口糧的風險,何況他是一個沒有周程就活不下去的廢物,手無縛雞之力,很快就被人盯上了。
要折磨一個曾經呼風喚雨無所不能,不可一世的公子哥兒,幾乎是所有生活在底層的人們夢寐以求的事,他們早就紅眼沈矜的過得那麼好,夢想著要把他從山頂拉下來,末世是一個極好的機會,他們絕對不會放棄任何一個把人拉下神壇的機會。
所以到後來,僅僅隻有一個周程,是沒辦法護全他的,於是周程就想盡辦法說服沈矜,在周程不在的時候躲進衣櫃裏。
那一刻,沈矜終於無動聲色地放下了他的驕傲,看著周程用一雙凍得烏紫的手一臉認真的為自己包紮傷口,沈矜紅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