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忙的離婚(1 / 1)

我叫張陽 今年22歲

順風張帆 向陽而生

我在去離婚的路上,而妻子在和她的男朋友吃飯。

和妻子的故事很簡單,我十幾歲輟學然後早早外岀工作,認識了妻子,談了不到兩年妻子就懷孕了,理所當然的剛好到了今年22歲扯了證。

5月領的證,現在9月份的今天在去離婚的路上,和大多數社會上的情侶夫妻一樣,貧困夫妻百事哀。

新鮮感,生活矛盾,等問題,連半年都沒堅持到了離婚這個點了。

妻子本來就是一個很強硬的人,我勸過,也曾讓她考慮下孩子,冷靜過但是終歸並沒有什麼用。現在的人兒和以前的人兒不一樣。國家在進步,科技在發達,而人們的思想東西壞了不再了補補縫縫,是壞了就新的。

和平了解不合適分開。

中午時分,汽車停了下來,我回過神一看,到站了,這東西呢…不是自己的留不住,強留也沒有用,倒不如大方點算了…調整了一下思緒。

我走出車站,車站對麵就是民政局 ,門口有個乞丐在乞討,摩的師傅在和他的朋友說著今天一早上就賺了不少 ,路上的行人在打小孩,小攤的老板在笑,車站隔壁的酒店新開業在敲鑼打鼔放鞭炮,但人們的悲喜並不相通,我隻覺得吵鬧。

走進民政局,一眼看到妻子和她的男朋友牽著手說著小話,並沒有注意到我,我沉默了一會道:歐陽彩。

妻子看了過來道:“來得蠻快的,那咱先搞個協議吧你看怎麼樣”

行,哪ok的,到旁邊小店吧,搞個協議順便拍照

兩人無話,就這樣靜靜的坐著在等。:“小孩撫養費這點你們商量好了嗎”忽然老板說道。

我也沒搞過這些東西…說實話,除了真的考慮很久,做好各種準備的人外。我相信沒幾個人人,真的去懂怎麼樣辦怎樣辦的,都是工作人員問到要什麼要什麼了,才會去一個個的去辦。

歐陽彩道:“那你要不要我給撫養費?”我沉默小會說:不用了吧。少了用不上,多了你也給不起,沒必要了。

好,哪就不用。

協議打印好,流程很快就走完了,簽個字沒兩下就搞定了。

我看了看手上的結婚證問道:“那結婚證不收回去嗎?”不用,這個東西沒用了,你帶回去也好,丟了也不好,但是離婚證不能丟,以後還有用的。工作人員說道。

好的,謝謝。

走岀門口,妻子在門口等著,應該說是前妻了。

以後多回家看看孩子,咱們都不成熟,我走了,但是我會回去看孩子的,畢竟是我生的。

我無言以對。很難理解對嗎。明明談沒幾年就懷孕扯證,但實際現在這個社會的關係,不管是婚姻還是朋友,關係都很脆弱,互聯網太發達了,發達到把人們都思想都變了,會特自我,在意自己舒服不舒服,一但有點小別扭,這種關係就可能直接崩了。

確實,成年人的世界沒有過家家,做不到說:我不和你玩了,還沒到下午又和好了。而都是舒服就多說幾句,不舒服也就不來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