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故事篇:初見(1 / 1)

那年的我們,十三歲。

十三歲能有什麼直率的說法嗎,喜歡就是喜歡,甚至喜歡也說不出什麼理由,我隻知道那時的我喜歡你,是一見鍾情也可能是見色起意。

開學的日子總是令人煩躁的,站在教室的走廊外麵,你是迎著夕陽的餘暉而來的,落日的色彩照在你的身上,我隻看到了一片粉紅色,所以我就默認了,我們初見的那天,你是穿著一套粉紅色的衣服。

也許是一見鍾情的緣故,我想了解你更多,你的名字,你的故鄉,你的愛好。

名字:zmx

故鄉:永安

愛好:音樂

也許是目光一直停留在你身上的緣故,在班上的人群中,總能一眼就能掃到你的存在。

初次見麵沒有那麼的轟轟烈烈、也沒有那麼的蓄謀已久、也沒有一眼萬年的說法。

兩人的眼神一對視上,然後撇開,初次見麵就已結束,至於所見所聞所感,都是在後麵的“閱讀與理解”中添加上的,泛指為多情。

如果以我當時的認知去介紹:女的、看起來比我高、看起來沒我瘦、黑頭發、穿衣得體,大概會是這樣。

至於那13歲小屁孩的我,懂得什麼是喜歡的話,也隻能說是我們都早熟了,生物學上說是青春期,可是我的青春期,為什麼比女生矮啊。

第一次在你麵前出糗,應該是軍訓的時候低血糖暈倒了,被抬到樹下,全程低著頭都不敢看向你那邊;第一次在你麵前表現,應該是教官讓我當著全班人的麵,做了一次敬禮的手勢,我的目光更多是飄向你那邊的。

我們第一次聽的歌,是林俊傑的《裂縫中的陽光》,那時候音樂老師放給我們聽的時候,我居然在高考金曲榜中看到的這一首。

“等到黑夜翻麵之後,會是新的白晝,等到海嘯退去之後,隻是潮起潮落......”

坐在你後麵的我,突然問我“你會唱這個嗎?”

我連忙解釋說“不會,我隻會哼調,跟著歌詞唱而已!”

聽過一次旋律之後,再唱一次也多多少少會一點點。那時候的我就發現你是喜歡音樂的。

第二首的歌,前奏是一片蛙鳴,我並沒有聽過這位大神的歌,所以說這首是我初次聽這位大神的,一首《稻香》,夢回童年。

那時候的音樂是令人開心,那時候的人也是令人開心的。

坐在你後麵的我,總喜歡趴著桌子上,靜靜的、輕輕的嗅著你的氣息,我不知道那是洗發水,還是你身上的味道,感覺像是一種淡淡的向日葵的味道,可能是那時的太陽正好照在你的身上,你身上有種莫名的光環,深深的吸引我。

晚自習上,無所事事的我,喜歡畫著你的背影,抽象的畫、認真的畫,卻怎麼也畫不出在心中你背影的模樣,一次又一次,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

你似乎是一個十分敬業的模特,晚自習總是不多動的,就好像是知道我在畫你一樣,一次又一次,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

我的喜歡很隱晦,大概是連我自己都不確實的,8月的獅子,是很高傲的,自尊心強。

如果回到初次見麵,我想我會鼓起勇氣向你打招呼,因為

那年的我們,十三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