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摯愛的人把我賣到了緬南,我即使是變成亡靈也要找他複仇。
“啪啪啪”。清脆的巴掌聲響起。
我一隻手鉗製著林凡,一隻手啪啪的往他身上扇巴掌。林凡的同事雖有心解救,但是他們不敢。換做是誰,誰也不敢。
林凡,一米八大高個,天天健身,在一眾半光頭油膩男人之中顯得格外的健壯,連他這樣體格的男人在於笑麵前毫無還手之力,跟個小雞仔似的,又有誰敢上前幫他?
眾人離的遠遠的,從一開始看熱鬧到後來給他們留下來一個中心地帶。
有好心人實在是看不下去,忍不住跟身邊人說:“我們報個警吧!林凡這實在是太慘了吧!萬一這女人發瘋,揍林凡不過癮,再把我們揍一遍咋辦啊?”
同事見怪不怪,摸了摸他那沒有幾根的頭發,“這種事我見得多了,無非是情債罷了,你別管。”
女同事在那裏幸災樂禍,“打得好,這個渣男我早就看不順眼了,打得好,打得妙,惡人還是得惡人磨。”
我自己知道她這樣犯法,但是我一點都不怕,因為我掌握著林凡把她賣到緬南的證據,單單是扇他幾巴掌這樣怎麼能夠呢。
不夠,當然不夠。
我隻覺得扇他幾百巴掌都不夠,扇他幾萬巴掌都不夠,恨不得把他賣到緬南去。可惜,她不想這樣做,也不能這樣做。
我盡管被林凡這個渣渣騙去了緬南,盡管她從地獄爬出來,變得麵目全非,頭發枯黃,形如枯槁。
變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樣子!
但是我卻不能這樣做,因為我永遠是個那個善良的女孩,那個有良知有底線的女孩。
但是我已經不是原來的我了,我現在是“於笑\\\", 剛從地獄裏爬出來,滿身怒火無法發泄,恨不得將林凡挖骨抽筋,吃其肉,喝其血。
我認為,把林凡僅僅送到局子裏去就是簡單的便宜他,我要讓他生不如死,一輩子活在痛苦與折磨中。
林凡想要反抗,他拚盡全身的力氣都沒能掙脫於笑的鉗製,想要狡辯什麼,卻因為一直被連續不斷的被扇巴掌,張不了口。
半個小時後,我扇累了,我終於停了下來。現在的林凡完全沒有以前的硬朗帥氣,臉通紅發紫,眼睛無神。如果有懂心理學的在這,就會看出來林凡的眼睛透露著他想死。
而此時的我開懷大笑,全身放鬆下來,怕了拍手:“舒坦了,終於舒坦了! 等我晚上再繼續來收拾你!”
林凡聽到這話,踉踉蹌蹌,跟陰溝裏的老鼠似的跑開了。
我並沒有把他重新抓起來,而是猖狂的說著,“你跑!你跑!跑到天涯海角我都能找到你,把你扒皮吃肉!”林凡嚇得一句話都沒敢說,因為他自己理虧。3年前,林凡和我談戀愛時,我倆關係很親密。當時兩人的經濟條件都不怎麼好,林凡那個工作才3000塊錢工資,而我還在讀大三。我倆那時被身邊所有人羨慕,大家都覺得他倆能走到最後。我喜歡吃零食,我自己的生活費不夠用,林凡每個月至少拿出500塊錢給我買零食吃。於笑畢業後,倆人就準備要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