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有了這個村莊;誰也不知道,這個村子的村齡有多長。隻知道,這個村子有一個古怪的名字:乞兒國。
父親告訴我,我們的祖輩是一群逃難的乞兒,所以就取了這麼一個古怪的名字。古怪其實也有古怪的特色,有特色就能讓人記住。在我十六歲繼承當上了這個村莊的當家人,並沒有想把這個名字作個改變。
村裏的生活也沒有因為我的上台而發生一丁點兒改變,雖然我最後帶給他們的變化讓他們不敢想像。不過現在,一千六百多號人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男耕女織,悠然自得。今天,我剛剛參加了一場婚禮,大家都向我這個當家人敬酒,從我這裏獲得祝福。我給了他們祝福,但為什麼我就有這個力量,我還是不明白。我有點醉了。醉得還不輕,都忘記告訴你們我的名字了:小乞兒。不對,這隻是我兒時的名字,我有一個學名,叫爾罕。
“爾罕!爾罕!”有人在我房子外麵叫我。那是我最好的朋友達答。達答,又一個很怪的名字不是,可我偏偏就喜歡。達答長我一歲,就快十八了。高大個子,爽直而又有義氣。我特別喜歡他。他也很喜歡我。昨天,他還偷偷告訴我,他喜歡上村裏一個姑娘,並強行得到了一個吻。
我笑起來。在那個時候,男女平等可是一件驚天動地的文明進步。可我們沒有認識到。
我躺在床上。我總喜歡懶洋洋地躺在床上。躺著能讓人放鬆,血液也能更多地流淌到頭部,這時候人的思維更加活躍。總之,這種方法對我很有用。
“啥事啊?進來吧!”
我的門口可沒有守衛,雖然我是村裏的當家人。因為我們的村莊極少有外麵的人來,全村隻有30個守衛。他們輪班巡邏,已經夠安全了。
達答擠進門,讓我的房子一下變小了許多。這家夥就是大。他低頭看著我說:“爾罕,我想明天叫幾個人上山打獵。你去不去?”
我向來不喜歡動。但從小就練得了一手好箭法。不說百步穿楊,但五十歲那絕對不是吹件,百發百中。但達答想我去,不是因為我的箭法好,要比箭法,他也不差。他想我去,一個是想有一個好夥伴,還有一個是帶去我的頭腦。我的腦袋確實好用。從小,他們就這樣說我。我總是讓他們感到意外。
明天的打獵,我也會帶給意外給你們的。不過,酒醉了,還是先睡他一覺吧。
這一覺太短了。還沒睡夠,我就被隨從官從被窩裏請出來了。得介紹介紹我的隨從官。他原是我父親的隨從官,跟我父親有10年了,算是有很強的從政能力和經曆了。年富力強,又有頭腦,村子有他具體打理,村莊的秩序井然。
我是當家人,每天早晨照例要去拜會村裏的十位元老。聽取他們的聲音。其實就是一個儀式。天下太平,又有多大的事呢?
很快我就與等村口的達答彙合了。他身後是五位膀大腰圓的小夥子。都是從小玩到大的老友。不過,感情最深的還是我與達答。我拉了拉達答的手,與各位小夥子打過招呼,就出發了。
離村不到十裏,有一座原始森林,這就是我們狩獵的地方。
這裏很美,真的。隻要你見過,你也會有這樣的感覺。我在十五歲的時候,曾用我們的乞兒國文字,刻下了這樣一段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