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木乙,家是東北農村的,是村裏出了名的二流子,狗都嫌棄的人物。
我之所以這樣,還得從我的成長軌跡說起來。
父母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離我而去了,前些年把我養大的爺爺也走了。
爺爺沒給我留下點兒什麼,好在也留了幾畝薄田,還有一座五十多年的老房子,雖然說這房子隨時可能被風吹倒,好在目前它還沒倒。
雖然我不太會種地,不過我也有自己的辦法,偷雞摸狗的事兒,自然也是幹過的。
讀書人偷書那也算偷嗎?
既然讀書人偷書都不算偷,那我為了填飽肚子,偷點兒白菜,土豆,張大娘家的雞,李大爺家的狗,那怎麼算是偷呢?
以至於村子裏不管是大人還是小孩兒,隻要是村子裏人見到我,都恨不得上來給我屁股來一腳,孩子們也是伺機捉弄我,往我身上丟石頭,站在牆頭上衝我撒尿之類的。
雖說平日裏我是人見人嫌的角色,不過念在都是鄉裏鄉親的,又看我可憐,也沒人真的和我置氣,就這樣我也不至於被餓死。
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了,就這樣,身邊一起長大的孩子們,也都成了大青年,都在父母的安排下娶了媳婦兒。
而我還是老樣子,整天就是遊手好閑的,別說媳婦兒了,都沒有哪個姑娘正眼瞧我一下。
這天夜裏,我思來想去的睡不著覺,這樣下去也不是個辦法,總得想個辦法娶個媳婦才是啊。
大家不要笑我,雖然我品行不端,不過想娶個媳婦兒,這也算是人之常情吧。況且,我還是個剛剛21歲的大小夥。
想娶媳婦,首先就要有座房子,還要請人說媒,下聘禮。
總之這些都需要錢才行,而恰恰這東西,是我這個八輩貧農最缺少的。
爺爺活著的時候說過,樹挪死,人挪活。一切都在這個“挪”字上。
思來想去,我做出決定,明天就出發,離開我的“舒適圈\\\"。
第二天天還沒亮,我就起床了。
東北的天亮的很早,不過也是真的冷。
翻箱倒櫃的把厚衣服找出來,都裹到身上。
咱也不是有錢人家的大少爺出門,又是行李,又是傭人的,把家裏僅剩的一點兒幹糧包起來,就出發了。
出了村口,對著爺爺墳墓的方向磕了三個響頭,一來是感恩爺爺的養育之恩,二來也算是對鄉親們做個告別。
就要走了,還真有點兒不舍,不過想來也不會有人希望我繼續留在村子裏,掂了掂肩上的包袱,隻能邁步就往前繼續走了。
我從來也沒出過村子,更不知道要去哪兒。
往南走吧,聽說南邊有一個叫奉天府的地方。
這個季節的東北,是不會有人早起的,一路上也沒見到什麼人。
說是路,其實翻山越嶺的,那還有什麼路不路的,無非就是看到哪裏有人走過,又是朝南去,也就跟著往前走就是了。
我穿的有點兒多,走了幾十裏,有些累了。
眼看著就要爬上前麵的山頭,我想著等下就坐下休息一下。
正當我準備卸下身上的包袱坐下來的時候,遠遠的就聽到有人在喊。
“出來吧,我看到你了,再不出來,我可要開槍了。”
“不要不識抬舉,給你個做太太的機會你不要,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
遠遠的看過去,那些人手裏都拿著槍。
為首的人,身上穿著一件黑色的皮外衣,身材魁梧,一看也不是什麼好惹的角色。
看這個意思,又是太太,又是吃罰酒之類的,估計是在找人。
我沒敢站起身來,悄悄地,把頭抬起來,向前張望。
正在這時,有個人撲到我身上,捂住了我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