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藤,請選擇(1 / 2)

我隻是栽樹的人,不是乘涼的人。

我十五歲時和周戚相愛,當時他已作為PTG(某款射擊類遊戲俱樂部)的種子選手去上海參加青訓了,而我待在黎城,備戰中考。

話說,不是“相愛”,隻是我愛。

他的性格和抑鬱症造就了他的魅力,除了有點矮之外沒有任何缺點。憑借著自身魅力值,許多女孩喜歡他,追求他,他當時不知道喜歡是什麼,於是在麵對女孩的表白時,女孩的好看成為了決定性因素。

我是有幾分姿色的,周戚同意了我的告白。戀愛期間,他不讓我跟其他男生說話,稍微有點互動就會惹他不快,我真的喜歡他,於是便依他,斷了和其他男生的一切聯係。

他呢?

……

我不敢管他,我知道他不喜歡我,他隻是喜歡安靜的,聽話的,不打擾他的,不鬧的類型而已,我因為原生家庭的原因,正好撞到了他的喜好上,僅此而已。

因為我這些性格,我是他曆代女友裏戀愛時間最長的一個,自然有些女孩不滿,背地裏對我使絆子,我知道他能感覺出我有時不開心,但他從未過問過。

我知道,我雖然適合他,卻不“合適”他,我教不會他怎麼喜歡,什麼是愛的。

可我太喜歡了,也太愛了,我不想讓他走,我盡力滿足他的所有要求,精神上的,生理上的。

到最後分手之前,我和他已經發展到除了最後一步什麼都幹過的地步了,這是我所知的——他曆代女友中,我是第一個到如此地步的。

他是有分寸的,知道和我沒有以後,所以從不對我提出這個要求…或許是他沒興趣,但他分寸也不多,有需求時,他會把我按到角落,用手。

可就算這樣,上天不給我的,我怎麼強求也強求不來。

我在市裏上輔導課,他青訓隊放假回黎城了。忽然有天說要見我一麵,他以前從不約我出來,於是我感覺心慌,卻還是答應了他,我瞞著家裏人坐車來到黎城。

黎城是個小城市,最繁華的地方就是商業街,也不大,溜達不到半個小時就沒地方可去了,那天晚上我們吃了頓飯,我知道他不吃辣,幫他點了菌鍋,我們聊了很多,那天他說的話或許比我們戀愛三個月以來加在一起還要多。

一邊聊,我一邊忐忑。

“我們分手吧。”

他說出這句話時很平靜,臉上什麼表情都沒有,眼睛卻看著我。他的眼神像水一樣, 隻是這溫泉水,從未溫暖過我一分。

終於還是來了。

我一怔,眼淚大滴大滴地掉,他看著我,沉默了一會兒,站起身:“我去付錢。”

我抓住他的手:“我已經付過錢了。”

和我分手之後沒多久,他又談了一個,不過和之前那些女孩兒一樣,一個多月就分手了。

不過這個女孩兒挺讓他破防的,因為是這個女孩兒提的分手,還發了一個小作文控訴他,最後結尾寫道:“後悔嗎?沒好好珍惜我,你再也不會遇見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