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那聲嬰兒的啼哭……
“叮咚”小財迷係統已激活,成功綁定宿主身份於嘉凝。
我的名字於嘉凝,今年兩歲,看著父母在攤位前打架,四肢還不靈巧的我隻能蹲在一旁嗷嗷大哭。
從他們吵架中我明白錢是萬能的。
如果有錢父母就不會因為生計而吵架。如果有錢爺爺奶奶姥姥就可以住上大房子,可以請很多很多的保姆來做飯,像電視劇裏那些管家一樣。如果有錢,爸爸就可以和朋友聚會喝酒,母親就可以置辦上兩身像樣的衣服,我們一家四口就不用擠在出租屋的平房中。
有一天哥哥打算帶我去二姨家,路上有一個攤販賣溜溜球,看著那溜溜球真的好羨慕。
我記得李爍表哥有一個黑色的溜溜球,他玩的真的好棒啊!可以像輪胎一樣滾動,我也好想玩,可是李爍表哥怕我給他弄壞,從來不借給我。
雖然我那一年隻有兩歲,但是我一直很懂事,懂事的我連一個氣球也不舍得給父母要,即使父母詢問我也會說搖頭表示不喜歡。
這一次的我好像魔怔一般,我真的好想要這一個溜溜球啊,我死死的拽住那個溜溜球,把它一點點的從架子上摳下來。
哥哥比我大九歲,當時應該上六年級,麵對著嚎啕大哭的我,卻沒有錢的他真的很無奈,他當時應該動過想把我扔下的念頭。
可是沒辦法我們終歸有血緣,他終歸占著我哥哥的名分。即使我是他的繼母所生,可我終歸和他是同一個父親。
哥哥拿出口袋中唯一的兩塊零用錢,把這兩塊零用錢買下那顆溜溜球,回到家裏我為我的行為感到可恥,感到羞愧。
我看到哥哥那怨恨的眼神,他真的恨不得把我扔在大街上,永遠的讓我消失在這個世界上,我很害怕很愧疚。
我根本不會玩溜溜球,隻不過是一直想擁有,覺得它很稀奇而已,所以白白的浪費兩塊錢,最終這顆溜溜球歸哥哥所有。隻要哥哥能開心就好,這個溜溜球不算什麼的,隻要哥哥以後別討厭我就好。
那天我聽過最多的話就是,“我說不讓你買,你非要買!”
我的媽媽是二婚嫁給爸爸,爸爸是二婚娶的媽媽,爸爸媽媽共同孕育了我。
所以媽媽作為哥哥的後母,媽媽拚了命的想對哥哥好,生怕哥哥感受不到母愛。媽媽知道後那天給了哥哥比溜溜球價格更高的零用錢,所以從哥哥的口中再也沒有聽到過那句,“我說不讓你買,你非要買!”
哥哥和朋友玩耍的時候總會露出真誠歡快笑臉。和爸爸媽媽在一起時總是看不見臉上的笑容,有的時候笑起來從來不發自內心的,好像很是勉強。麵對我時總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甚至略帶幾分厭煩,或許是因為溜溜球的原因吧……
從那一天開始我記住,別人家的玩具不要亂看,即使再羨慕再想擁有也不要亂買,因為有些玩具你本來就不配擁有,它隻會影響你和家人的關係,它隻會體現的你非常不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