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5章 十死無生(2 / 2)

“對你有利者,當是正確之選。”

“敢問大人,此刻所做之事,與楊郎中所做之事有何區別?”

“區別就在於......”

有什麼區別呢?

若說目的,同樣都是為了翻案,隻不過楊士鈺選擇了更加複雜的方式。

江景辰頓了頓,說道:“區別就在於他會躺下,而本官會站著,且一直站到最後。”

說再多都是借口罷了。

成者王,敗者寇。

無需多言其他。

越老爺想了想,說道:“楊郎中保證過,隻要依計而行,最後會讓瞿鵬誠以過殺之罪論處,大人又當如何?”

江景辰反問道:“你想要如何?”

若隻是過殺,罪不至死。

再加上瞿氏的財力,即便是判處流放,一路上也都會過得十分舒適。

楊郎中也好,江侍郎也罷,都是要利用越氏來從中取益。

那麼便有了談判的籌碼。

越老爺咬牙切齒道:“殺人償命。”

江景辰眉頭一挑,淡淡道:“你能給本官些什麼?”

越老爺回答道:“此前所有的人證、物證都是偽造,都是為了給瞿鵬脫罪,隻此一件,就能讓楊郎中丟官罷職。”

江景辰不置可否。

越老爺繼續說道:“真正的人證物證都掌握在老朽手中,依著楊郎中的計劃,隻等重審之後,屆時再去敲登聞鼓喊冤。”

“登聞鼓”三字猶如一道驚雷炸響,震得江景辰久久不能回神。

本以為去禦史台或是大理寺喊冤已是極致,沒曾想居然會是去敲登聞鼓。

登聞鼓的起源,可以發軔於堯舜時期的諫鼓。

堯置敢諫之鼓,使天下得盡其言。

諫鼓設置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收集意見和建議,

大周於宮外分置肺石及登聞鼓,有冤不能自伸者,立肺石之上,或撾登聞鼓。

立石者左監門衛奏聞,撾鼓者右監門衛奏聞。

左右監門衛大將軍、左右金吾衛大將軍是主要管理者。

《周禮》中提到:“建路鼓於大寢之門外,而掌其政。以待達窮者與遽令,聞鼓聲,則速 逆禦仆與禦庶子。”

意思是說:有冤情未得到伸張的人所做的申訴,先由交給司職衙門處理,然後再交給尚書省主官詳細審閱論斷。

若是不服尚書省決斷,可再經三法司陳訴,最後若仍是對三法司處理仍不服,則要上表聖上,由聖上親斷。

依律:有人撾登聞鼓,司職衙門即須為受,不即受者,加罪一等。

簡單來說,一旦敲響登聞鼓,即會驚動三省、三法司,各個衙門,直達聖聽之後,案件便不可能再簡單了事。

登聞鼓就立在宮外。

敲或不敲,它都在那裏。

任何人都可以去敲登聞鼓,若所訴不實,則施以一百杖。

基於種種原因,執刑之人必下死手。

沒有人可以活著撐過一百杖。

通常情況下,若非走投無路心懷死誌之人,斷然不會選擇去敲登聞鼓。

江景辰收斂心神,搖了搖頭,開口道:“登聞鼓已經許久不曾響過,誰若敲響,十死無生。你也是真夠傻,居然會信這樣的話。”

越老爺不解,追問道:“所述皆實,如何會是十死無生?”

江景辰淡淡道:“你以為敲的是登聞鼓,實則是在打各個衙門的臉麵,做出這樣的事情,斷無活命的可能。”

設立登聞鼓的初衷肯定是好的,隻不過隨著時間流逝、事態的演變,登聞鼓早已經失去了最初的意義。

現今的話......

登聞鼓若響,所涉及衙門官員都將麵上無光。

京兆府、刑部、大理寺、禦史台、包括三省在內,那可是一大批手握實權的朝廷重臣,有的是手段整治擊鼓之人。

讓實變為不實更不是什麼難事。

當然,凡事無絕對,除非背後有強權之人撐腰。

可若真有強權之人撐腰,又何必去敲登聞鼓?